浙江日报讯 在新近接连出台的政策鼓励下,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前景正变得越来越清晰。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虽然在政策层面,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障碍已基本移除,但在实际操作中,社会资本并不能享受和公立医院完全相同的待遇。
“玻璃门”,似无还有。
浙江走在前列
“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要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的发展空间。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
国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陆续出台,让期待已久的社会资本“跃跃欲试”。
对上述种种利好,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表示,国家最近出台的几个政策文件,浙江此前基本已实施了。在浙江,早在2003年,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就已没有特殊门槛,凡是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具备相应条件的,无论公立还是民营,都可以申办。当年,浙江在全国率先明确:一般医疗机构的审批权限由省卫生厅下放到市县卫生部门,100张床位以下医疗机构的审批权都下放到县一级。而且,浙江的改革还在提速。据省医改办透露,温州正在加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报国务院批准,有望成为全国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改革的试点。
“与过去10年或者过去3年比,政策对民营医院的支持已有极大改善。”义乌稠州医院院长施小柯说,在政策的支持下,稠州医院前不久获许拿地,扩建2.3万平方米院区。
而美国知名医疗集团HCA为主投资建设的慈溪慈林医院也正在顺利建设中。董事长张涛有些激动地介绍说,浙江良好的政策环境吸引了HCA首次布局浙江,占慈林医院70%的股份,慈溪市政府占30%,项目总投资近10亿元。
“玻璃门”尚未全破
尽管政策迭出,大的环境有了长足进步,但“玻璃门”并未完全拆除。
“行业内的学术委员会成员,一旦跳槽到民营医院,哪怕是当院长,他的学术头衔也会被立即拿掉。这就是‘玻璃门’!”说到“玻璃门”,一位业内人士脱口而出。行业内的学术带头人等头衔,向来为公立医院垄断,似乎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接受采访的民营医院负责人提及最多的一个现象是,公立医院的医护人员大多是事业编制,高级职称退休每月可拿7000多元,而民营医院的职工基本是企业身份,同样的职称退休后每月只能拿三四千元。
“这种明显的差距,给民营医院吸引人才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民营医院的院长们抱怨。
由于政出多门,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至今仍面临“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无解之题。
萧山医院院长商炜炜给我们举了一个例子:假设有人要办一家民营医院,土地拿下了,房子也盖好了,跑到卫生部门去领医疗机构许可证时被告知:得先招到足够数量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卫生人员。他跑到劳动人事部门,申请招聘医护人员的许可,又被告知:得先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才能招人。
“这种政策规定让人摸不到头脑。”商炜炜说,不同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让人无所适从,而如果是政府主办新设立一家医院,这种问题就会化于无形。
问题并不止于此。显然,把民营医院当做一般意义上的企业,进而按照企业标准征收税费,是不合适的。对民营企业重大技术攻关、技改等国家都有补助,但这方面给予民营医院的支持显然也还不够。
期待政策更给力
“国家和省里的大政策出了不少,但缺乏财税、劳动人事等部门的配套政策,可操作性不强。说到政策软肋,商炜炜直言不讳。
她举例,政策提出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但是结合到什么程度才合适,具体比例是多少,并没有明确答案。“如果过度政府主导,就不利于公平竞争,不利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老问题。”
显然,民营医院的院长们,期待着更给力的政策出台。
一个让民营医院难以接受的规定是,民营医院购买CT等大型医疗设备需要审批。一位民营医院负责人不解地问:“投资买设备,亏了是自己的,为什么要审批?”
据悉,卫生部此项规定的出发点是,如果大型医疗设备布局太密,会造成资源浪费。每年购买大型CT、核磁共振、大型血管造影机等医疗设备的采购指标,都由卫生部分配给各个省。但一位民营医院负责人表示:“审批的指标大多分给了公立医院。”
期待政策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少民营医院负责人提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每度电费为0.96元,水费每吨4.6元,完全没考虑其公共服务的性质。
现有政策的模糊地带也不少。比如营利性医疗机构转成非营利性的,或者反过来,以前的税费是不是要补交,资产增值部分怎么处置,这些都缺乏明确的规定。
然而,改革毕竟已破题。采访中,我们了解到一些令人振奋的消息:如萧山医院和慈林医院都争取到了一些事业编制指标;在温州,部分公办医疗机构人员到民营医院工作,将来还有机会回到原单位工作,恢复事业身份。该市决定每年拿出2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社会资本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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