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哲父亲留下的房子连门锁都没有,家徒四壁。徐晓春摄
浙江在线08月15日讯 8月14日下午,8岁的小哲沿着狭小的巷子来回奔跑。暑假里,孤独的他,就以这种方式打发时间,但他始终“跑”不出自己的“不幸”。
这些年来,之前照顾小哲的父亲、爷爷、奶奶相继过世,终日为生计发愁的叔叔无奈承担起抚养小哲的任务,而小哲的亲生母亲就住在数公里外,却坚决拒绝抚养小哲。
前天,乐清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小哲生母阿芬10日内将小哲接回家,并履行抚养和教育义务。然而,这份判决改变小哲命运的希望依然很渺茫。
不幸
小哲的不幸,似乎从他刚出生就注定了。9年前,小哲父亲和阿芬经人介绍认识,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
“小哲还在他妈妈肚子内,他爸爸和妈妈就经常吵架。”小哲叔叔林强说,2004年孩子刚出生不久就被丢给了孩子的外公外婆。
2006年10月,小哲父亲因病去世,此后,小哲母亲改嫁,他只好回到爷爷奶奶身边。
2010年9月,不幸再次降临,76岁的爷爷去世,年迈的奶奶又病重,小哲再度被送到外公外婆身边。此后,奶奶过世。
今年5月,小哲的外婆病重。无处可去的小哲,被送到了林强的出租房。这个终日为生计奔波的男人,每天早出晚归。他说,他也有自己的孩子,实在没精力再照顾小哲。他认为孩子在亲生母亲身边是最好的。
官司
8月2日,乐清市人民法院内,小哲作为原告,坐在被告席上的是生母阿芬。林强作为临时监护人身份参加诉讼。原告的诉讼请求很简单,就是要求母亲抚养自己。林强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小哲回到母亲身边。
“在法庭内,他妈妈甚至不愿看他一眼。”林强说,最终,小哲独自跑到法庭外面玩去了。
当法官问阿芬:“你是不是愿意抚养孩子?”
“我没有能力,我不要抚养孩子!”阿芬语气强硬,态度坚决。
实际上,早在开庭前,经办该案的郑法官考虑本案的特殊性,希望能通过调解解决该案,花了近两个小时作阿芬思想工作,让她接回儿子或者承担部分抚养费,但没能调解成功。
阿芬还说,当年小哲父亲去世时,两间房屋地基(实为指标)以他的名义卖掉,那些钱应当是孩子的抚养费。而当地村干部黄先生指出,小哲父亲最初住在山上,按照相关规定,享有移居到山下的两个指标,但小哲父亲最终将两个指标卖给人家,将所卖的钱用于娶阿芬。
未来
黄先生称,其实小哲的抚养问题并不难解决,现在村里已经为小哲办理低保,每月享有268元。小哲如果由母亲抚养,小哲的叔叔姑姑也出点钱,或是小孩放在小哲叔叔这里抚养,阿芬多少也出点抚养费。而现在的状况是,阿芬不想抚养小哲,钱也不提,事情就很难解决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孩子的父亲已亡故,阿芬作为母亲应当依法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
郑法官说,案件虽然已判决,但她对小哲还是不放心,大人间的推诿,直接伤害到的是孩子。如果阿芬不履行义务,案件执行也是个大问题,感情和道德问题不是法律能彻底解决的。
在记者采访期间,小哲一字不差地报出了外公的手机号码。“小哲的成绩差得一塌糊涂。”林强说,但孩子其实蛮聪明的,就是没人好好看管他。
小哲父亲过世后,留给小哲一间20平方米的棚屋。这间棚屋内挂着小哲爷爷奶奶的遗像,灶台上结满蜘蛛网,甚至连门锁都没有。
偶尔,小哲也会跑到棚屋内,偷偷往墙上瞄一眼,他说,很向往有人疼爱的日子。(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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