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一次调解
命根子出了问题
算不算医院的责任
老郑的病痛说起来,还有点上不了台面,因为是“命根子”出了问题。
三年前,老郑因为小便困难到金华市区某医院就诊,动了手术后局部地方出现水泡,后来长出菜花状的东西。老郑非常害怕,医生说这是“尖锐湿疣”,又给老郑做了激光手术。
激光手术后,病情并没有好转,到后来,老郑发现“命根子”得了癌症,不得不局部切除。老郑认为,自己的病是因为医生误诊,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而造成的,给自己生活带来很大不便,要求医院赔偿损失13万元。
8月14日下午3点,老郑和儿子、女婿等4人出现在金华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室。坐在他们对面的,是医院的医务科长、泌尿科主任及当事医生等4人。
他们身边,坐着两个调解员。黄能江是这次调解的主调解员,他宣读了调解纪律以及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其中一点是:双方当事人应当彼此尊重,在调解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攻击性语言刺激对方。
老郑先讲了自己看病的经过,他觉得,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医生没有告知他病情的可能发展程度,还一直存在炎症,让他痛苦了两年半,肯定是误诊了,现在他生活非常不便,连站起来小便都有些困难。
医务科负责人拿出一份分析报告,认为医院不存在误诊,整个诊疗过程也没有延误老郑的治疗。
这样一说,老郑的儿子有些激动,站了起来,说医生从来没有和他老爸说过要恶变啊,这样的结果,家人无法接受。
当事医生这个时候也发了言,认为自己是按照规范治疗的,而且医院提醒老郑要经常复查,但他没有听。
听到这句话,老郑更急了,拿出了一个八宝粥的空罐,起身要砸向那个当事医生。说时迟,那时快,黄能江一把抓住身边的老郑,说“不要急,不要急,慢慢商量”。
此时气氛有些紧张起来,黄能江和另一位调解员使了个眼色,分批将医患双方叫了出来,个别谈话。
黄能江说,双方能坐在一起很不容易,又都同意在10万元以下的赔偿额度内调解,这是一个基础,说明双方都想把问题解决。
就在这次调解前,黄能江和双方多次沟通,也请随机抽取的专家库医生们分析,最后医院同意对病人作出补偿。
黄能江说,在老郑面前,他没有否认医院的过失;在医生面前,他也没有回避病人的现实困难。最后,老郑跟他说,“那就听你们的”。
两个半小时,解决了一起长达两年多的医疗纠纷,黄能江说,这是比较高效的一次调解。
调解流程
1.当赔偿金额在1万元以上,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市医调会自愿提出调解申请,填写调解申请书。申请调解时,患者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关书面材料,医院也可提交一些书面材料。
2.市医调委审核医患双方提交的材料。
3.安排调解员负责,核实纠纷情况,核定调解方案。
4.正式调解开始,调解员告知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医患双方分别进行陈述,然后由调解员现场调解。
5.医患双方对调解建议无异议后,双方在市医调委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书。
6.有过错一方履行赔偿,调解结束。
7.医调委应当自受理调解之日起1个月内调结;到期未调结的,视为调解不成,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除外。
医调委不受理的情形
1.当事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2.当事人已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处理并被受理的;
3.双方当事人经调委会调解难以达成协议,一方要求再次调解的;
4.因非法行医而引起的纠纷;
5.非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等。
对话资深调解员
60岁的沈恒榜是金华市医调委主任,当过县司法局局长,下过乡当过农村指导员。每个工作日,他和同事们都要接到关于医疗纠纷的材料。
调解员是如何开展工作的?如何保证公正、公平、客观?昨天,记者与沈恒榜进行了对话。
我们不收任何费用
问:有些患者与家属说他们不太相信医调委,说你们和医院实际上是一家,是这样吗?
答:这是一种误解,医调委是由市政府设立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既不属于卫生部门的下属机构,与各医院也没任何利益关系,是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
金华市医调委组建于2009年11月,在全省起步较早,运行至今年7月底,共受理医患纠纷170件,平均一个星期超过一件,调解结案166件,其中78件为亡人案件。170件案件索赔额为4807万元,经调解实际赔付1154.18万元。
我们不收取任何费用,调解的程序也非常简单,我们处理的是医患双方的纠纷,维护的是医患双方的利益。
调解员就是个“老娘舅”
问:你们对调解员和专家库成员有什么要求吗?
答:调解员首要的素质就是为人公道、品行良好,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当好医患双方的“老娘舅”或“和事老”。在我们这里,调解员一般还具有医疗、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
我们在金华聘请了大约60人组成的医学、法律专家库,对医疗纠纷进行现场调查,提供理赔评估和专业技术咨询服务。遇上调解或鉴定时,一般会让当事医院的专家回避,随机抽取专家,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平与公正。
在调解过程中,医患双方当事人如果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的,我们也会予以更换。
从情感上更同情患者
问:在调解时,你们觉得,医患双方哪一方更需要支持?
答:我们是一个高度中立的群众性组织,就是要去除“官味”。一般到我们这儿来的医疗纠纷,非死即伤,病人与家属大多是哭哭啼啼来的,从情感上说,我们更同情患者。
当然,有时医生和护士也会感到非常委屈,他们甚至会在调解过程中被家属揪打。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化解他们的情绪。
今年3月31日,湖北人万某因“胸痛4小时”,从龙游转送到金华市区某医院急诊,诊断为“动脉夹层瘤”,病情凶险,经抢救后于次日死亡。死者年仅38岁。当时对是否转更高一级医院治疗,医患双方存在争议。
这个时候,医调委介入调查,当时我记得是4月3日,正是清明小长假的时候。家属情绪十分激动,我跟他们说,“人死不能复生,我们一起来想想办法看,怎么样去解决问题”,“你们只要是合理的要求,我们都会认真对待”。
我们从早忙到晚,医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意向。晚上我又继续做家属的工作,到第二天早上8时,家属终于与医院签下协议书。这起持续三天的医疗纠纷,终于得到较好的解决,我们的辛苦也就值了。
当然,我们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并不是一味要医院让步,要医院赔钱,有时双方沟通好了,不赔钱也解决了问题。
最怕有人骂我们“官官相护”
问:你们在调解时有没有什么技巧?
答:技巧谈不上,我会去做患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当然不是叫他们降低赔偿要求,而是要他们心平气和地跟我们说,然后又听我们说。
其实每个人都会有激动的时候,一激动,人的言语和动作就会“出格”,这个时候,我就会让他们“消火”。因此在言语对话中,我经常会跟对方说“你说来听听看”,“说说你们的道理”。
因为患者与家属这边容易激动,我们对来调解的人,就不主动泡茶了,不是我们不客气,是因为怕他们一激动,要拿起茶杯砸向对方,这种事情以前发生过。
与医患双方接触,我们也不会去抽对方递过来的烟,工作中,我们一般也不笑。即使双方调解成功,我们也不能笑,甚至讲笑话也不行,为什么?因为一露出笑脸,人家会有异样的想法。
工作中,最怕有人骂我们“官官相护”,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努力做到让他们信任。据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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