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将向民资开放公共事业领域建设
2012年08月16日 07:50:01
浙江在线08月16日讯 近日温州出台《温州市政府平台建设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将通过建立市政府平台建设引导基金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工业园区、城乡统筹“双百工程”、保障性住房、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等建设。
该引导基金按照重点支持对象,细分为产业平台引导基金、保障房引导基金、社会事业引导基金等若干个专项引导基金,由财政出资设立,按“市级主导、县级配套、募集跟进、投向平台”的操作思路运作。每个专项引导基金发起设立若干个专项子基金,其中产业平台引导基金,主要投向温州市域范围内的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集聚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等产业平台、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以及政府决定的其他投资对象;保障房引导基金,主要投向温州市域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社会福利、防灾减灾、社区服务及民政事业设施等建设以及政府决定的其他投资对象;社会事业引导基金主要投向温州市域范围内教育、文化、旅游等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以及政府决定的其他投资对象。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
记者 周俊朗
编辑:
陈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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