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不合格当场处罚
上虞出台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2012年08月17日 07:13:48
浙江在线08月17日讯 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场所、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上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有权当场开罚单。昨日,记者从上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上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卫生监督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若干规定(试行)》已正式下发并施行,市民用餐将获得更高效的制度保障。
据悉,规定的适用范围为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违反餐饮服务、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的行政处罚。规定所称的简易程序,是指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据介绍,为使简易程序更为客观、快捷、简便,同时有效避免因执法人员能力高低不同造成处罚决定书质量不一的现象,该市食品药口监管部门专门制作统一格式的《当场处罚决定书》,对各类违法事实及相应违反法规条款均一一罗列,执法人员只需勾选出当事人违法行为和相应违反条款即可制作出一份完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每日关注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