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陕西汉中镇巴县盐场派出所所长谭代彬在公休假期携妻驾公车旅游,违反了警车的使用规定,谭某被免去盐场派出所所长职务,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并由其本人承担假期驾驶警车产生的所有费用。对于这样的处理,有网友和专家质疑处分过轻。镇巴县官方解释,“因为这是第一次发现,考虑到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所以相对来说,处理的时候可能轻了一点。我们正在制定相关方案,以后出现这些情况,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处理了。”
民众心里都知道,要想培养出像谭所长这么胆大包天的干部真的不容易,民众不仅要忍痛任由干部的种种出格行为往自己的眼里揉沙子,还得掏腰包供着人家公车私用,还得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心不去追问公车私用行为背后有没有更加离谱的糟蹋纳税人钱的行为。为了培养这么一个干部,民众得付出多少心理和经济成本?又得忍受多少心酸与屈辱?这能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吗?
不过,也正因为培养这类干部的“不易”,民众才不愿意承担这样的高昂成本,才有理由要求官方对这样的干部说“不”,怎么官方就是听不见民众的呼声?
“培养干部不易”就是一块“免罪金牌”,有了这块金牌,官方就有了说服民众容忍某些违纪行为的底气。把所谓的“培养干部不易”当做对违纪官员从轻处罚的理由,不仅是对公车私用的派出所长网开一面,更是给官员群体吃下的“定心丸”。我们毫不怀疑,有了“培养不易”这面大旗挡在前面,可以轻而易举地形成对抗民众不满和舆论监督的官员自我保护统一战线,“培养不易”不仅可以成为派出所长免受重罚的理由,同样可以成为其他官员逃避惩罚的理由;今天能保护了派出所长的“培养不易”,明天也可以保护其他官员。
“培养不易”里貌似流露出对干部的爱护之心,可是难道不怕我们的干部们借着这个保护伞,把各种违纪行为发扬光大,到最后身陷囹圄?这到底是保护干部,还是毁了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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