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9日讯 8月21日,网友“小嘴儿”在大金华论坛反映:我做了一个小小的实验,两罐大小、高低都差不多的听装饮料,倒出饮料后是否缺斤少两?想与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步,准备了一罐标明310ml的某品牌凉茶,一罐标明330ml的某品牌可乐以及一个有刻度的杯子。
第二步,把饮料倒进有刻度的杯子里。
第三步,用尺子丈量一下,做个标记:凉茶为300ml;可乐为325ml。
网友“小嘴儿”图文并茂地描述了小实验的全过程,昨天,帖子跟帖回复已经达到7页。
许多网友佩服“小嘴儿”的动手能力,纷纷谴责“商家缺斤少两”、“奸商啊,每罐少10ML,30罐就又多了一罐了。”
也网友表示很淡定:“有偏差是正常的,但要查查国标的允许范围先”。
昨天下午,记者也购买了这两款罐装饮料,凉茶罐上写着“净含量:310毫升”,可乐罐也有“净含量:330毫升”字样。也许是包装材质不同,可乐反而要略轻于凉茶。
那么,如果网友所做实验属实,是否判定为缺斤少两呢?
金华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副局长陈智慧表示:“首先,对于定量包装商品,并无法规要求完全装满,否则,热胀冷缩会很危险;至于‘缺斤少两’达到多少量才不允许,计量法规都有一个允许短缺量;另外,对于可乐等碳酸饮料不能苛求其完全吻合净含量,因为在包装、运输途中以及打开瞬间,都难免会有有气泡逃逸。”
根据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5-05-30)的附表3:300~500ml的体积定量包装的允许短缺量为3%,也就是300ml即对应为9ml,“由此可见,实验结果少了10ml和5ml,都在允许的短缺量,符合规定。”
业内专家称,对于商品计量,有的是指灌装液体的净含量,有的是指瓶子等容器本身能够装下的最大含量,只要外包装有标注,且在允许短缺量范围之内的,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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