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3日讯 宁波徐先生有一批价值5000块钱的货被一家叫香港快捷速运的快递公司给弄丢了,而对方表示只能赔偿900块钱,理由就是徐先生“没有保价”。
宁波的徐先生在7月12日通过香港快捷速运寄出了一批磁片,一共16箱,准备发给江苏常州的客户。可本该第二天就到达的货物,一直拖了好几天都没有消息,被客户催了几次,徐先生开始着急了。
徐先生说:我说不会吧,那么久还没送,我再打电话,然后去拉单子,发现其实7月13号就到了。我就问他怎么回事,快递公司说货物遗失了。
最后快捷速运拖了将近一个星期才把剩下的货物送到徐先生的客户那里,清点后发现一共有2300个磁片遗失,总价值5000元人民币。而送到的货物中,大部分外包装都遭到了严重破坏。
徐先生说:有一两箱塑料袋都破掉了,散了满地都是泥巴。这就造成了我跟客户间违约,赔了客户好多钱。
按照约定,延迟六天送货,徐先生要赔客户12000元,加上被弄丢的5000元货物以及一些零散的开销,这一次总共损失了2万元左右。而最后这个重要的客户还是丢了。徐先生气愤不已,决定找负责运输的香港快捷速运讨个说法。
香港快捷速运宁波望春站站长杨勇:因为他没有保价,邮政法规定,最多按照运费的5倍赔偿。他是部分缺保,不是整标件遗失。
快递公司承认确实是自己在运输上面的过失,但他们同时又表示,没有保价这是徐先生的问题,最终协商出的赔偿金额为950元,不会再多了。
为什么不保价呢?徐先生说:“一直合作的,没提过保价的问题。”
香港快捷速运宁波望春站站长杨勇:(有没有提醒过要保价?)都跟客户有书面提醒的,口头上很少去提醒的,一般客户都知道的。
关于未保价免责的问题,多数快递公司都是引用《邮政法》第五章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来保护自己。但是律师认为,仔细分析一下《邮政法》并非如此。
浙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和平说,快递公司的里面的大型货物物流,并不属于邮政范畴,要用《合同法》来明确。
戴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快递公司必须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徐先生认为没有口头说明,快递单上的标注又如此隐蔽,这样告知显然是不充分的。
香港快捷速运宁波望春站站长杨勇:客户在求得运费便宜的同时,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杨站长反驳道,客户就是冲着他们价格便宜而来的。一分钱一分货,现在出了事徐先生就应该要对此负责。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们比一般的快递成本要便宜百分之三十左右,如果不保价的话,一次运输的成本可以减少近1000块钱,所以不能完全怪罪于快递公司。直到记者离开的时候,双方依旧在协商此事。
编后语:关于快递保价的事,我们经常在说,还是有些人缺乏保价的意识,一旦出事,纠纷就常常随之产生。大姐也提醒大伙,如果寄比较贵重的东西,一定要记得保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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