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6日讯“民办的康复机构,更有针对性专业性,比如辖区的康乃馨儿童康复中心,就是针对自闭症儿童的。”杭州下城区残联徐副主席说。近日,下城出台了《下城区民办残疾人康复机构扶持政策的若干规定》,就是为了扶持民办残疾人康复机构。
根据规定,新建或改(扩)建的民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其中投入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2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投入资金在50万元(含)到100万元的给予20%的补助;投入资金在10万元(含)到50万元的给予15%的补助。另外,租用房屋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建筑面积需在1000平方米(含)以上,租期必须在三年(含)以上,每年按照房租的10%给予补助,最长不超过五年。
区内民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凡招收持下城区区户籍并持二代残疾证人员进入机构康复的,2—6周岁和7—14周岁残疾儿童,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和6000元的康复补助,最长不超过三年。机构招收14周岁以上残疾人康复的,给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康复补助。
机构招用本区户籍并持有二代残疾证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十二个月的,可于用工期满一年后,申请享受每人每年3000元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对于首次认定为国家、省级、市级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的下城区民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补助。与国内大专院校联合共建科技创新载体,通过市级验收后按实际投入额的15%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贷款融资的残疾人康复机构,按3%的年利率对其给予贷款贴息,贷款额度控制在100万元以内,贷款贴息最长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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