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起感冒药限购实名制 每人每次最多两盒
2012年09月08日 08:11:57
浙江在线09月08日讯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昨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这个新规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切实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感冒药的监管。
按照新规,零售药店销售含麻黄碱类复发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药品零售企业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对于这个新规许多人觉得难以理解,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近年来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了多起利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从事制造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包含麻黄碱成分感冒药加强管理,就是为了有效杜绝流弊现象的发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理解配合这个规定,其实治疗感冒还有许多不包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可以选择,而且每次两盒的剂量已经能够保证基本治疗的需求。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汪建强 记者 黄淼君
编辑:
蔡和瑾
每日关注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感冒药将于下周开始限购 记者走访药店未见抢购风
- 感冒药将于下周开始限购 记者走访药店未见抢购风
- 浙江四部门:没身份证就买不到感冒药是误传
- 绍兴:感冒药实名限购有漏洞 信息不联网有机可乘
- 9月10日起买感冒药必须实名 宁波每人每次限购2盒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