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9日讯 “我住在当代华府,小区门口拉了好几条横幅,还搭了一个棚,就连温馨提示上面也是广告,感觉满目皆是广告。”17日,常先生向本报老娘舅求助,希望还全体业主一个清净的生活环境。除了常先生,这两天,本报新闻热线96356也接到了好几起类似的投诉。
实地走访:小区公共场所被广告占领
17日下午,记者专程来到当代华府查看情况。小区东门有一条步行街,大门口上方拉了一条大闸蟹的横幅,走进大门,人行道的树木上还拉了四条横幅,内容涉及教育培训、月饼、家电等,某家电卖场还在门口处搭了一个广告棚。小区住宅楼的玻璃门上张贴了温馨提示,温馨提示的面积不大,窄窄的纸张上也涉及移动、装饰公司两个广告。
在当代江南,小区大门口也是条幅林立,广告内容涉及商场周年庆、大闸蟹、电器,很是应景。
在盛世绿源小区,正对着大门口的绿化带上也拉着两条横幅。在高层的电梯口,张贴了一个饮料广告,电梯内三面都设置了广告,楼梯口还张贴了旅行社的广告。
除了横幅、电梯周边广告,记者观察了好几个小区,发现小区门口的升降杆似乎被某通信公司垄断,升降杆上都设置了其公司广告。
记者探究:小区不能随意设置广告
不少市民提出疑问,在小区设广告肯定要通过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可以随意做主让广告进社区吗,业主是否应该享有知情权,广告收益又该如何分配?
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小区的墙体、电梯间等属于公共部分,其经营和商业化使用的收益,原则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当代华府物管公司综合管理处负责人肖康告诉记者,“十一”黄金周是消费高峰期,因此近期到小区做广告的比较多,物业对于横幅广告的位置和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横幅只能拉在小区门口,不能进到小区内部,时间上则不能超出一个月。
对于广告经营所得,肖康说,现在小区物业费每年入不敷出,物业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账目,将这部分费用专门用于支持活动举办和小区公共部位损耗更新。“去年,小区广告总共收入是3000多元,如果业主有需求,我们可以把这部分收入张贴出来。”
对于电梯内的广告,肖康说,物业公司把电梯广告整体外包给广告公司,作为补偿,由广告公司负责对电梯保护板进行更换。
在盛世绿源小区,物业公司给予了同样的说法,物业费存在一定缺口,这些广告费用专项补贴小区建设所需。
接到反映后,当天下午,当代华府拆除了悬挂在树上的条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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