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国美公司第四栋厂房三楼积水严重刘希平摄
浙江在线09月26日讯 “赵百新局长:今送豆腐渣一份,以示警醒,望以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质量监管,不要再产生豆腐渣建筑。”
一次特别的送“礼”行动,使浙江余姚市民李菊娣和丈夫杨小新冷不丁成了当地的新闻人物。
9月20日上午,李菊娣夫妻俩给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赵百新送去了一盆豆腐渣,并附言称以此警醒其正确履职,防止再产生“豆腐渣”建筑。
门卫在收取了杨小新送来的豆腐渣“礼物”后,表示一定会将其转交局长。为了慎重起见,杨小新还特意给赵百新发去手机短信,告知其查收豆腐渣。
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这起送“渣”新闻的背后,暴露出的是我国一些地方的建筑工程,正面临着“检测合格”却又难保质量的尴尬困境。本来严格的竣工验收,在实际操作中都成了“纸上验收”,程序性过关。
验收不到6年濒临坍塌
“我就是‘豆腐渣’建筑的受害者!”
说起“豆腐渣”建筑的危害,杨小新有着切身感受。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一生的积蓄全部被这个“豆腐渣”建筑所消耗,公司因此也走到了破产的边缘。
据记者了解,杨小新所说的“豆腐渣”建筑是指他所在的公司在6年前修建的四栋厂房。
余姚市(注:宁波市下辖)马渚镇马漕头村1万平方米的空地,这里曾承载着杨小新发家致富的梦想。
2005年,余姚市对外招商引资开发城西工业园,杨小新和妻子李菊娣以国有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了马漕头村1万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
“这里交通便利,又处于城西工业园内,我觉得在这里办厂肯定能发家致富。”在缴纳了数百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后,杨小新顺利办理了这块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在聘请专业公司把厂房规划设计做好后,杨小新立即开始寻找建筑公司。在经过几番商谈后,宁波市环湖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湖公司)最终入选。“因为这家建筑公司在当地有一些影响,所以最终选择了该公司。”
2005年6月30日,杨小新所在的余姚市国美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公司)和环湖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规定:由环湖公司承建国美公司四个厂房的修建,面积为12510.16平方米,建设工程款为545万余元。合同约定应在2006年2月20日竣工。
为了保障房屋维修有依据,业主方和施工方还签订了一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质量保修期为5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
经过近1年时间的施工后,4个厂房的修建工程完工,但实际竣工时间被拖延了4个月。
2006年6月28日,业主方、施工方、监理公司和质监站一起对房屋进行了竣工验收。
“我准备把厂房装修后,在这里开个塑料制品厂。”看着眼前崭新的厂房,杨小新踌躇满志地筹划着自己的事业发展。
然而,事情并没他想象的那么顺利,因为刚刚竣工验收合格的厂房,3个月后便出现了质量问题。
“开始出现局部表面开裂,屋顶漏水,地坪开裂等现象。”杨小新对记者说,刚开始自己还是想维修一下,但没想到后来房屋开裂得越来越严重。
杨小新向记者透露,到2008年12月的时候,第四栋厂房东北、正南、西外墙柱子出现不同程度裂缝,北面一楼到三楼大梁都有断裂现象。屋面开裂80%以上漏水,外墙30%开裂。
“竣工验收不到6年,如今新厂房就成了濒临坍塌的危房了,我实在是难以接受。”杨小新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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