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8日讯 昨天上午,杭州江干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个比较特别的案子。案子的特别之处有两点:被告特别多,一共11人;他们被起诉的罪名是“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这个罪名很少见,江干区法院还是第一例。而这些人其实就是我们俗称的“黄牛”。他们是在倒卖今年3月10日张学友演唱会的假门票时被抓的。
面额1580元,他们卖400元
黄牛一共11个,可以分两组来看,有一个姓许,绰号“胖子”,是其他10个人的上线。“胖子”从别人那里以20元一张的价格买了上百张假票,然后稍微加点钱,以25元、35元这样的价格卖给其他黄牛。
这个案子在案发时本报也曾报道过。
当时,有四个女人在在黄龙体育中心门口向黄牛买票,都是面额千元以上的好位置,1580元的票黄牛卖她们400元一张。她们还算警惕的,讨价还价一番后,先付了1200元,由两人先去检票处验票,另两人看着黄牛。
后来的事情可想而知。尽管一个黄牛逃了,另一个黄牛还是被女人们控制住了。
与此同时,杭州警方追踪的假票案在江干区的两家旅馆收网。也就是说,有大量假票还未售出就被警方拿下了。
因此,昨天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数黄牛其实生意都还没开张就被抓了。
法官说,这个罪名比较少见
昨天的审判长是江干法院的王晨辰法官,他说这个罪名比较少见。
票面金额要达到5000元以上才构罪,而黄牛倒卖门票,卖出去多少通常比较难掌握。这次是因为这些嫌疑人很多票还在手。而且,这个罪名针对的是伪造的有价票证,也就是说是假票。
那么黄牛倒卖真票,构罪吗?王法官说,在同款罪名下面,如果是真票的话,法条仅仅针对的是车票、船票。如果是演唱会这样的演出票,还不在法条规定范围之内,因此如果这些黄牛倒卖的是真的门票,那么可能是治安行政处罚。
昨天庭上,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许某犯罪“数额巨大”,建议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十个被告人的犯罪“数额较大”,法定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王法官说,“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金额都是按照门票面额来计的,5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2.5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头号”被告许某,涉案金额已经达到7万多元。
演唱会开到哪,黄牛假票就卖到哪
昨天的被告里,不少是流动黄牛,也就是说,演唱会开到杭州,他们就来到杭州倒票。而他们的背后,还有一个流动的制假团伙,专门针对各城市的一些热门演出制作假票。
这一次杭州警方至之所以能够将不少尚未行动的黄牛一网打尽,杭州治安支队三大队徐浩亮教导员当时说,“假票的案件在全国各地演唱会都发生过,所以张学友这场我们提前介入,发现了线索。”
那次一共抓了17个黄牛,手中门票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11人都被起诉了,手中门票总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6人被处以治安拘留。
上网搜索发现,张学友全国巡回演唱之后,那些有演出的城市都七七八八地抓了一批制假售假的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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