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老师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 "致歉微博"非本人所写
2012年10月26日 05:52:25
照片名《不听话的后果》
照片名《不听话》
颜艳红生活照
浙江在线10月26日讯 温岭蓝孔雀幼儿园小2班老师颜艳红,双手拎着一名小男孩的双耳,将他双脚提离地面约10厘米,还叫同事拍下照片。此事被网友披露后,温岭教育局24日作出决定:将两名女老师辞退。而当天晚上,网友又在颜艳红的QQ空间里,发现多张涉嫌虐童的照片(详见本报10月25日A12版)。
昨天,温岭市公安局发布消息:颜艳红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对其予以刑事拘留。
为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温岭警方向记者证实,网友从颜艳红QQ空间发现的虐童照片基本属实,在她担任温岭蓝孔雀幼儿园老师的两年时间里,多次对多名幼儿实施拎耳朵、头套垃圾畚斗、胶带纸封嘴等行为。
昨天中午,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颜艳红被刑拘;为她拍照的女教师童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七天的处罚。
为什么是寻衅滋事?
温岭警方告诉记者,颜艳红的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有“虐待罪”、“侮辱罪”、“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但“虐待罪”仅指虐待家庭成员,“侮辱罪”需要被害人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意伤害罪”只适用于受害人伤势达到轻伤以上才能立案。
颜艳红的虐童行为,均无法按上述罪名立案,而我国又没有“虐待儿童罪”这项罪名。
警方认为,颜艳红主观上有寻求刺激的目的,造成受害人恐慌、害怕等后果,初步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按照刑法第293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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