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
怀着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浙江在健全体系、开展科技研究、严把设计关、推进绿色改造和标识认定等方面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一、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浙江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基础上,2010年,《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的战略部署;修订后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新增了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民用建筑项目竣工能效测评和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四项建筑节能监管制度。
2011年的《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我省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明确了方向。2012年,最新通过的《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明确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的法定职责。
浙江先后编制并发布实施了《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细则》等一大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设计标准》等地方标准填补国内空白;在全国率先编制了金都、中天等房产企业的绿色建筑企业标准。
二、开展科学技术研究
浙江十分重视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工作,在完成《推动建筑节能及建筑新材料应用》和《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新技术及工程示范》省长重大研究课题和省科技专项《浙江省公共建筑能源高效利用集成技术研究》等科研项目的基础上,还组织开展了《建筑绿色施工技术研究与应用》、《钢结构住宅LCA全生命周期及绿色建筑体系性能评价研究》、《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应用研究》和《绿色建筑基础技术研究》等近50项有关绿色建筑方面的技术类项目的研究工作,为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和技术基础。
三、严把绿色设计关
从2007年开始我省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切实把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环节,凡达不到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筑,不得开工建设,不得竣工验收,不得销售,不得投入使用。
同时,从源头上把好绿色建筑设计关,推进了浙江绿色建筑的发展。如杭州低碳科技馆在设计时采用了自然通风、综合遮阳等绿色建筑适用技术,使该项目与上世纪80年代同类建筑相比,其节能率达到了73%。
四、推进绿色改造
在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同时,大力引导业主采用外墙外保温、活动外遮阳、隔热屋面、雨水回收系统、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等绿色建筑适用技术,稳步推进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取得了明显成效。如杭州市综合办公楼通过改造,与2005年相比,节电率达20.5%。
五、推动标识认定
浙江是全国最早启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省份之一。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权我省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省里先后成立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下设9个专业组,并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若干规定》等绿色建筑规范性文件,为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
2008年7月,金都房产的部分项目成为住建部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截至目前,浙江30项建筑获得绿色建筑标识,其中3项绿色建筑荣获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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