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9日讯 占玉华是古市镇城头村人,村里大多数人都是詹姓。占玉华是家里的男主人,他拿出了家里的户口本给帮办记者看,第一页名字为“詹玉华”,到内页为“占玉华”。“我户口原始档案姓氏是‘詹’,后来进行户口普查登记时,我们对姓氏规范用字意识不强,当时又流行简化字,户口登记时很多人将‘詹’写成‘占’,当时以为‘占’是简写,所以留下了差错。”占玉华说,2001年他结婚时去办结婚证,由于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姓氏不统一,派出所要求更改,他就改成了姓“占”,“詹玉华”则作为曾用名。后来孩子出生也随他姓“占”,现在女儿9岁,儿子也有5岁了。
帮办记者为此联系了松阳县公安局办证中心,中心主任听了占玉华的情况后说,公民一般最多只能改一次名,从理论上,占玉华已经改过一次名字不能再更改了。但姓氏对于中国老百姓确实很重要,像他这样的情况,如果原始档案是姓“詹”的,而且有其它证据支持(如父亲姓氏、本人毕业证书、原来户口本等),可以拿这些资料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改回姓“詹”。而且相对的,只要父亲改了姓,孩子姓氏也可以根据父亲的姓氏进行变更,这样占玉华一家的姓氏变更就能解决了。帮办记者将这个情况反馈给了占玉华,他听了很高兴,表示将尽快收集资料前往办理,对晚报帮办表示感谢。
办证中心负责人提醒说,平时生活中,公民更正(更改)姓名、身份证号后,会与原来的证件造成差异。如果是更正了名字,需要修改原名字的相关证件(如房产证、工作证、驾驶证等)时,只要携带户口本就可申请办理;如果是修改了身份证号,公安机关会出具盖章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这个证明可以根据市民需要开具多份,市民只要携带这个证明就可以办理相关证件号码的修改更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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