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护侨——维护侨权侨益,构建侨界和谐社会
海外侨胞与我省血脉相系、情感相连,为切实解决好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问题,2006年,我省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华侨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省级政府首次对华侨的政治、经济、财产、人身、教育等权益保护作出的综合性规定,充分体现了我省维护侨权侨益的决心。
2008年,省侨办深入实施“归侨侨眷关爱工程”,专门制定了《浙江省“归侨侨眷关爱工程”实施意见》。2009年建立困难归侨侨眷信息库,制定了我省困难归侨应急救助办法。2010年正式启动困难归侨应急救助机制,同时建立困难侨眷帮扶长效机制,指导全省各级侨办通过做好对归侨侨眷的慰问工作、帮助下岗归侨侨眷实现再就业、全面落实对归侨侨眷的固定补助等举措,进一步保障我省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目前,我省困难归侨的补助标准已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150元调整至200~300元,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针对涉侨信访的新动向、新特点,我省各级侨办深入重点侨乡、侨资企业,通过“领导干部侨务信息接待日”、下访和跟踪回访等工作形式,面对面了解社情侨意,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倾听侨声,侨房拆迁安置补偿、华侨子女入学等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置,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省侨办出台《浙江省侨务信访工作规定》,全省各级畅通侨务信访渠道,累计处理涉侨信访14200件(次),已结案13617件,结案率超过95%,及时为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排忧解难。我省在全国率先成立的“浙江省为侨资企业服务律师顾问团”和省级侨商组织的专门委员会——浙江省侨商会维权委员会,不断完善侨商投诉、协调、处理工作的法律服务网络,为规范我省侨务信访工作作出了努力。
针对影响侨界和谐的新问题、新热点,我省及时制定并完善侨务政策法规和配套政策。例如,研究出台“三侨生”和归侨身份两个认定办法,与省教育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使我省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权益有了政策保障。
近年来,全省各级侨办积极开展侨法“进侨乡、进社区、进党校、进侨企”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座谈会、报告会、专题讲座以及广场大型咨询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侨务法规,并在全省各地设立75个侨法宣传角,我省民众知侨护侨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涵养资源——凝结侨情侨谊,促进侨务资源可持续发展
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侨务工作的主要任务由“落实政策”转向“为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服务”,各级侨办多渠道、多形式地促进华侨华人回家乡投资,引进华侨华人智力,取得了显著成果。进入新世纪,通过凝结侨情侨谊,促进侨务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我省继续积极有效引进侨资侨智,大力搭建联系网络,促成更大事业更长远发展的重要内容。
根据我省侨情实际,省侨办以西欧、北美和港澳地区等为重点联谊的工作区域,以重点人士、重点群体、重点社团为工作重心,与地方侨办一起,打造“浙江旅外乡贤聚会”、“浙江省爱乡楷模故乡行”、“甬港合作论坛”、“世界温州人大会”、“世界青田人大会”等系列品牌活动。依托亲情乡谊密切与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四有人士”联系,深交了一大批有实力、有影响的侨胞朋友。今年,以“感召侨商回归、共建‘两富’浙江”为主题的第十七届浙江旅外乡贤聚会在杭州举行。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浙江省“爱乡楷模”、海外高层次人才、浙江籍侨团负责人和海外浙商知名人士等400名旅外乡贤欢聚一堂。经过海内外侨界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浙江旅外乡贤聚会已发展成为融联络联谊和经贸合作为一体的,广大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服务参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成为在全国都具有影响力的我省侨务工作的一个重要品牌。
为加强对海外中青年侨领的培养扶植工作,在我驻外使馆的大力支持下,省侨办每年举办海外中青年侨领研习班。2004年以来共有来自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个侨团的400位中青年侨领参加了研习班培训。通过开展烹饪、中医、政策法律、侨务信访等方面的培训与咨询,侨胞与家乡的联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010年,在国务院侨办的支持下,省侨办首次在我省重点侨乡之一——瑞安市举办了以“树立海外中国公民形象、促进海外侨团健康发展”为主题的中国公民出国行前培训,免费为当地申请出国的人员提供服务。
同时,为掌握海外侨情动态,省侨办还及时开展了《欧洲浙江籍华侨华人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浙江省华侨参政议政情况》、《发挥侨务资源优势,拓展浙江与非洲的合作发展》和《浙籍侨商在全国各省(市)区的投资办实业情况》等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开展海外联谊、引资引智、领导决策、制定政策,提供了客观、翔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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