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6日讯 11月26日上午,鹿城法院一名法官将一个26寸的深灰色行李箱拉上该院第九审判庭。
这本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行李箱,却因为里面满满装了48册案卷卷宗而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48册卷宗,记录了25个被告人的犯罪证据材料。
鹿城检察院指控,25个被告人涉嫌十四宗罪,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抽逃出资罪,串通投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包庇罪,帮助毁灭证据罪,滥用职权罪。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
该案是自2006年中央部署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近年来最具典型意义的黑社会案件,预计审理5天。
统统押上法庭
今天上午9点半,庭审开始。鹿城检察院指派3名公诉人、被告人委托的由17人组成的律师团、25个被告人齐落座。
这25个被告人,包括主犯吴良云在内的22人是鹿城七都街道人,大多数人犯有前科。他们中,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25岁。
吴良云,41岁,绰号“白眼良云”。在七都,一提起“白眼良云”,几乎无人不知。他曾因抢劫罪于1991年被判有期徒刑9年;因故意伤害罪于2003年5月被判有期徒刑6年6个月;因破坏监管秩序罪于2003年11月被判有期徒刑1年,于2007年10月被释放。
此案中,吴良云涉嫌十宗罪。这个涉黑团伙中的二把手张某和陈某也分别涉及十余宗罪名。
披上合法外衣
据起诉,2008年开始,吴良云拉拢张某、陈某、郑某三人合伙承接七都街道的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后又拉拢林某加入,通过承接项目该团伙开始具备一定经济实力,骨干成员开始固定。
2009年下半年,为垄断七都街道内所有基础工程建设项目以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吴良云等人开始拉拢、控制七都街道6个村的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在各个村指定设立代表,代表下设立股东的方式,以暴力、胁迫、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手段垄断所在村的基础工程建设项目。
至此,以吴良云为首,以张某、陈某、郑某、林某为骨干成员,搜罗了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较为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0年1月,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注册成立温州海都公司,并开始以海都公司名义对外承接项目,以企业合法外衣作掩护,“以黑护商,以黑养商”。
组织分工明确
为了管理好黑社会成员,这个黑社会组织具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吴良云是该组织的首要分子,也是海都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对整个组织及其运行、活动起着决策、指挥作用,有着绝对的权威,并实际控制、支配组织财产。张某、陈某、林某、郑某是该组织的管理人员,负责该组织的日常协调和管理。
此外,他们还有严格的纪律。
在吴良云要求下,组织成员不得带七都街道外的人承接工程,不得私接工程。公司成立后,吴良云怀疑成员翁某与他人承接其他项目,他便在其他组织成员面前殴打翁某,以示威信。
对于组织成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个组织会出面提供帮助,并负责善后、赔偿。
去年,在得知骨干成员陈某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后,吴良云伙同其他成员出面持械斗殴。聚众斗殴发生后,又由组织拿出10万元分给参与斗殴的人员。事后,斗殴一事被警方查获,当陈某表示愿意一人承担全部责任时,吴良云承诺无息借款120万元给陈某还债,同时保留陈某的股份分红,服刑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恶人称霸一方
在七都街道,以吴良云为首的这个黑社会组织,可谓是称霸一方。因为他们吸纳的均是七都街道的地痞无赖,使得当地干部群众对该组织极其惧怕,不敢招惹。
他们抽逃出资,强迫交易,多次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开设赌场、“嗨场”(指专供吸毒使用的场地),无恶不作。他们还非法持有枪支,购买刀具、钢管准备用于违法犯罪。
2010年底,吴良云邀请时任鹿城七都派出所所长参加海都公司分岁酒时遭到拒绝。事后,吴良云恼羞成怒,指使陈某将放在林某处的一把手枪送到七都派出所门口,并扬言要持枪去找派出所所长。
去年1月,为帮助与组织成员林某关系较好的唐某竞选村长,吴良云纠集了十余人前往选举现场助威。
召开庭前会议
因此涉黑案件涉案人员多、罪名多、涉案金额高等因素,为了达到优质高效审理,早在10多天前,鹿城法院组织召开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制度”系新修改刑诉法新增内容,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管辖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程序性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在此案的庭前会议上,多名被告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表示存在异议。吴良云、陈某等多名被告人辩称侦查机关提供的有罪证据以及指控同案犯的证人证言系其采取侦查机关暴力、威胁等刑讯逼供手段所得,不宜被法庭采用。
公诉机关出示了看守所的体检报告等材料,证明未发现被告人有被殴打的情况,且有被告人的亲笔签名为证。合议庭最终对被告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不予采纳。
此外,辩护律师团在庭前会议上提出了本案的相关争议问题,上述问题将成为今天以及接下来4天正式开庭时法庭调查和辩论的焦点。
相关报道
七都4名村干部
受贿10万元受审
以吴良云为首的组织之所以如此嚣张,离不开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他们撑起的保护伞。借助官员的保护伞,吴良云等人在七都才得以称霸一方。
今年10月12日,鹿城法院开庭审理鹿城七都街道原樟里村村支书黄某、原上沙村村支书胡某、原老涂村村支书瞿甲、原老涂村村主任瞿乙涉嫌受贿一案。
去年3月,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在推荐七都街道实施的千亩矿渣填方工程施工单位及管理填方工程施工等方面给予施工单位海都公司支持与关照。事后,他们各收受了吴良云给予的10万元好处费。法院尚未判决。
原七都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受贿10万元受审
10月16日,鹿城法院开庭审理原七都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姜某涉嫌受贿一案。
去年3月,时任七都镇镇长(后为七都街道办事处主任)姜某利用职务便利,在推荐填方工程施工单位及管理填方工程施工等方面给予海都公司支持与关照,使得海都公司顺利承接了该工程。去年10月,姜某收受吴良云送的“好处费”10万元。
经审理,法院判处姜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姜某不服判决,已上诉至市中院。
派出所所长
退休前收受22万元
10月17日,鹿城法院开庭审理原鹿城七都派出所所长陈某(2002年11月至2010年8月担任该职)涉嫌受贿一案。
2008年9月至2010年6月,陈某在吴良云等人经营的相关土方工程上搭“干股”,并分6次收受吴良云给予的现金共计22万元。
日前,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财产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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