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织一张服务基层的网
“三分建,七分管”,农田水利工程若要长远发生效益,必须在建后管理上有科学的安排。
余姚市积极探索“以大带小、小小联合”区域化集中管理模式,全面落实省级试点任务,落实管护主体,建立规章制度,明确运行管理责任,落实管护机构人员,安排足额财政资金。该市有三个镇列入了试点乡镇,分别为临山镇、河姆渡镇、三七市镇。其中三七市镇成立了镇水利站和水利管理服务处。水利站设在镇农经办,主要负责全镇水利工作。镇水利管理服务处归口水利站负责,为镇下属企业管理单位,目前有正式员工19人,主要收入包括大池墩水库电站发电以及水厂供水,差额由镇政府拨款。主要职能是负责镇两座小(一)型水库大池墩水库、相岙水库的日常管理;负责全镇灌溉排涝工作,包括所有泵站、翻水站和水闸的管理;负责全镇河道保洁工作,保洁范围包括全镇镇级、村级河道,其中镇级河道由水管处负责保洁,村级河道由各村派人保洁。
近年来,特别是2011年以来,为切实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市水利局成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水利局局长任组长,主要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利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村组也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建立改革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实行考核评比制度,确保改革稳步实施,对改革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余姚市出台《余姚市农田水利建设考核办法》、《余姚市河道管理办法》、《余姚市农民饮用水工程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余姚市水库山塘巡查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明确市、镇、村分级管理责任,建立水利工程建管长效机制。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落实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市级财政补助。2012年,余姚市还被列为浙江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县市之一,余姚市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区域(流域)和乡镇、街道水利服务管理机构,组建村级水利员队伍,切实加强基层水利工程管护工作。
项目建成后,余姚市及时对项目进行资产登记造册,及时移交,由所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签订相应管护协议,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做到制度规范,落实到位。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成立由所在村主要干部牵头的管护机构负责建立专职管护队伍,经常进行检查监督,杜绝工程“有人用、无人管”,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制订切实可行的管护标准,如水源工程的管护标准包括定期检查水库、塘坝启闭设备,确保启闭灵活、设施完好,坝体及时清理杂草及乔灌木,填筑鼠洞,清除蚁穴,及时修复因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及时安排和合理筹集管护资金。根据“政府投入为主,农民投入为辅,多元化筹集”的方式落实管护资金,制定管护资金补助办法及使用要求。尊重民意,依靠农民力量,坚持公共财政投入为主,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有偿服务,核算成本,促使良性发展。对山塘水库、河道、农民饮用水提升工程明确责任,落实专职管护人员,市财政每年落实专项管护资金达3000万元。
加大宣传,广泛动员,强化培训。在每年第四季度召开全市水利建设现场会,对冬春修水利进行宣传部署,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水利建设责任书,落实建设和管护的责任。全市每年安排足额水利宣传经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对水利建设进行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在高速及主干道路设置28块大型户外宣传广告牌,加强水利建设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防汛防台日”等宣传日(周),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画册、宣传袋、张贴宣传画等。通过大力宣传,营造了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护的良好氛围。针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余姚市及时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同时加强对参与改革试点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各级工作人员全面把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方式方法等,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对重要水利工程的管理人员实行考核上岗,并建立年度检查审验制度。
本版撰稿:李昌先 图片提供:余姚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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