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是一项系统工程,是解决困难群体基本生存和发展问题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石。
2003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近10年来,这套社会救助体系发挥了怎么样的作用?
在昨天的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副省长陈加元代表省政府向会议作《关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保证每一位有困难的家庭得到真正的帮助,2009年,浙江省开始着手分步推进建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2010年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省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行办法,为公正、科学地开展社会救助提供基础。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已有62个县(市、区)启动了核对机制建设,其中25个县(市、区)已完成。
陈加元表示,全省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进入和退出机制,大力推进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准确、高效。2013年全省70%的县(市、区)要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争取到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这一机制。
据了解,浙江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资格鉴定工作,定期跟踪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变动情况,建立完善救助对象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根据救助对象的收入来源稳定情况、就业能力、劳动条件等因素,分类、定期开展核查,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浙江在2005年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正常增长机制,目前,我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城市是每人每月464元,农村是每人每月329元,分别比2003年提高了1.2倍和1.8倍,列全国前列。支出救助资金90亿元,救助649万人。
医疗救助:目前,全省低保对象救助比例已提高到50%以上,一般病种救助封顶线从3万元提高到4万元,特殊病种提高到8万元。部分地区还将肺癌、食道癌等12类大病纳入救助范围。2004年至2011年,各级财政安排医疗救助专项资金33.56亿元,支出资金33.06亿元,救助困难群众972.1万人。
住房救助:截至2011年底,累计保障廉租住房对象7.5万户,累计完成15.7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
教育救助:这几年来,平均每年浙江为40万名中职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为23万名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及提供生活补助,为2万名涉农专业中职学生免除学费,3项年资助金额7亿元。2006年以来,全省每年有37万名中小学生享受爱心营养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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