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经适房面积60平方米以内满5年后允许上市交易
2012年11月30日 14:33:42
浙江在线11月30日讯 温州永嘉县近日正式出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该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使用、交易和监督管理活动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高层、小高层可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最多不能超过10平方米。
该《办法》规定,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该县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该县安置条件的军人);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含);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该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除了对申请条件进行严格明确外,该《办法》还对居民申请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交易、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据介绍,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允许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按照届时的销售价与当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含超过享受面积部分)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也可优先回购,其上市交易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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