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3日讯 11月30日晚,椒江区委副书记、区长林金荣一行来到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慰问参加“营改增”零点行动的国税干部,实地了解“营改增”工作开展情况,并对“营改增”试点工作提出了期望。
12月1日零时许,随着几声轻响,台州市恒跃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财务室的打印机成功地吐出了一份交通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份发票被确定为台州市第一份“营改增”试点发票,标志着我区及全市“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启动。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6+1”模式的“营改增”试点在上海率先开始,随后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10个省、市。交通运输业(1个大行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即6个小行业,包括研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业)由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并且在现行17%和13%两档增值税率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按3%的征收率缴税。服务贸易进出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据椒江区国税局局长蔡宇峰介绍,该局从8月1日起开始组织实施试点准备工作,开展了试点纳税人认定和培训、征管设备和系统调试、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以及发票发售等一系列准备工作,确保了首张发票的顺利开具。
据悉,椒江区此次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合计为1200余户。根据2011年静态数据测算,实行“营改增”后,除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外,全部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和多数一般纳税人税负将整体下降,预计将给试点行业减轻1300多万元的税收负担。同时,与试点行业相关的下游制造业将获得明显的减税效应,预计将减轻税收负担47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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