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3日讯 昨天(12月2日),是国务院确定的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连日来,舟山市市委政法委、市公安交警部门牵头有关社区、企业以及交通安全志愿者,结合舟山市正在开展的电动车违法整治行动,共同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增强流动人口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
一场车祸,让他们陷入困境
12月2日上午,舟山市交警支队、定海区交警大队的同志们带着油、米、水果等物品,来到定海小沙镇,慰问因交通事故受伤的河南籍民工贾得化夫妇。
在一间简陋的出租房内,老贾一见到交警,就紧紧握着对方的手:“谢谢你们能来!不过,那个司机什么时候能找到啊?这日子我们实在过不下去了! ”
今年4月份,贾得化骑着电动车,载着妻子葛月勤,行驶在北蝉开发区大成七路上。在大成七路与兴港大道交叉路口,与一辆舟山牌照的轿车相撞,造成贾得化多处肋骨骨折,葛月勤锁骨骨折。轿车驾驶人把夫妇俩送往医院,垫付了1600元钱后,就玩起了“躲猫猫”。半年来,老贾寻遍定海,也没有发现对方踪影。
据介绍,与老贾相撞的轿车是一辆套牌车。事故后,司机就跑路了,警方至今仍在寻找。
老贾说,出了车祸后,光医药费就花了2万多元,用光了所有积蓄。早先,家里已因盖房子欠了不少债,这一场车祸更是让老贾的日子捉襟见肘。“我老婆现在还抬不起胳膊,打不了工,我身体也不好,不过为了吃饭,只能撑着去打工。老家的儿媳快生了,也急着用钱……”说起生活,老贾一肚子苦水。
今年12岁的小昊昊同样是车祸受害者。今年9月份,家住临城韩家塘的小昊昊骑自行车时与一辆电动车相撞。昊昊倒地,头部受伤,并进行了脑部手术。如今,昊昊已经回学校上课,但他仍需每天服药,而且不能像别的小朋友那样,蹦蹦跳跳,尽情奔跑。
小昊昊的奶奶说,昊昊住院花了5万多元医药费,而对方只支付了4000元钱。
据了解,肇事方李某是来舟打工的四川人,经济条件也不好,目前新城交警大队正在进行经济调解。
昨天,市交警支队和新城交警大队的同志们上门慰问了小昊昊,还送上了新城交警大队党员同志们捐助的1500元慰问金。
安全文明出行利人利己
“去年一年,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约占事故总量的40%。”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汪章龙介绍说。而事故发生时,当时一方或双方往往有着交通违法行为。
汪章龙说,一场交通事故,无论对肇事者还是对受害者来说,都会带来痛苦,谁都不愿发生。可知道归知道,总有些驾驶人抱有侥幸心理。目前,在我市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通行、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规定骑车带人等违法行为十分常见。
12月1日、2日和4日,我市各县区都举行了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讲、展示活动。如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竞赛、观看宣传片等。交警部门特地把近年来的车祸录像剪辑成片子,播放给民工兄弟看,大家看后很受震动,表示今后要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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