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安绘
浙江在线12月04日讯 从12月1日起,《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为宁波湿地资源保护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宁波是湿地资源丰富的地区,这是大自然赐予的宝贵财富。但现实却无法令人乐观:越来越多的湿地被开发利用,湿地资源面临着诸多威胁。
宁波湿地总面积全省居首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
去年省、市湿地资源调查表明,宁波湿地资源比重大且门类齐全,湿地总面积居全省之首。据统计,宁波现有8公顷以上的各类湿地面积23.1万公顷,占全市区域总面积21.8%,占全省湿地总面积21%。在全省1万公顷以上6大湿地中,就有杭州湾海岸湿地、象山港海岸湿地和三门湾海岸湿地。
根据类型划分,宁波湿地可分为近海及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4类18型。尤其是近海及海岸类湿地占到全市湿地总面积的47%。湿地资源中,非生物资源类型呈多样化,与工农业建设、生产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生活、衣食住行紧密相联。
三成天然湿地将被开垦改造
长期以来,随着人口不断增加,经济总量快速增长,人们开发利用湿地呈加剧态势。从相关资料分析来看,宁波湿地资源总体上呈天然湿地减少、人工湿地逐年增加,且减少速率大于增加速率的趋势。
盲目开垦、围垦和随意侵占湿地。数据显示,本世纪初,全市已围滩涂面积近15万亩,在围和近期将围的面积38万亩。近十年围垦量相当于解放后50年所围面积之和。特别是一些地方把湿地转为建设用地,全市天然湿地30%面临着被开垦和改造,直接造成天然湿地面积削减,功能下降。围垦与湿地用途改变,加大了江湖调蓄的压力,增加了洪涝灾害的风险。
湿地污染加剧。大量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不仅使湿地水质恶化,而且对湿地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危害。目前许多天然湿地已成为工农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承泄区。
专家指出,一些地方忽视湿地的生态环境用水,导致重要的天然经济鱼类资源受到很大破坏,严重影响到湿地的生态平衡,威胁其他水生物种的安全。
保护与利用如何双赢
湿地保护难度大,几乎是全球性的问题。但也不乏有“变废为宝”的典型。杭州西溪湿地以生态优先,一切还给自然,从“天堂湿地”到“湿地天堂”,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动写照。
“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将水资源综合管理、国土及环境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与湿地保护协调一致。”市林业局有关人士说,湿地是一个脆弱的生态系统。当前在开发利用的同时,应重点放在建设和保护上,坚持湿地经济发展以湿地生态保护为前提。其次,在保护的前提下适度利用。切实保护好湿地的生态环境、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把保护与城乡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与环境综合整治、交通路网改善结合起来。通过家居搬迁、河道清淤、植物复种、房屋整修等多种措施,对湿地的水体、地貌、动植物资源、民俗风情、历史文化等进行科学修复,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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