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非法持有使用警用物品 负责人被拘14天
2012年12月05日 07:34:18
浙江在线12月05日讯 为了保安出勤有威慑力,瑞安一保安公司负责人竟购进了警用盾牌、警用帽徽备用。昨天,记者从警方获悉,瑞安一保安公司负责人因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标志,被处治安拘留14日处罚。据悉,这是温州市首例保安公司非法使用警用标志被处理案。
近年来,温州市警方一直在整顿保安(协警)人员违法违规穿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佩戴仿人民警察制式标志行为。今年,警方还提出年底前全市所有保安服务公司一律统一换穿2011式保安员服装,物业和企业等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参照保安公司换装要求。
12月3日,瑞安警方开展了保安服务公司专项检查,当来到莘塍富民南路浙江正中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瑞安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保安服务公司的装备柜台内摆放有警用帽徽,部分警用帽徽佩在头盔上,柜台边摆放有警用盾牌,上面均有“POLICE”标志和警徽标志。
经查,该公司负责人江某几年前从成都、温州等地购买了一批印制了警用标志的盾牌、头盔,存放在该分公司内,供保安员在日常执行任务时使用。经民警现场清点,警用帽徽45个、警用盾牌15个。警方当场予以扣押。
据江某交代,其自知这种使用警用标志的行为是违法的,故在一般保安服务时并不使用,只是在一些可能有纠纷,需要出勤保安更有震慑力时,才会使用这种警用标志。
每日关注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温州强正担保老板夫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
- 交警严查非法改装车辆 车子贴得太花哨也是违法的
- 瓯江温州段采砂船非法采砂屡禁不止 起源竟是钻政策漏洞
- 瓯江温州段采砂船非法采砂屡禁不止 起源竟是钻政策漏洞
- 利用木马程序在网游中非法赚钱 温州6男子获刑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