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2日讯 年底是老百姓走亲访友、合家团聚的时候,也是许多企业主互相馈赠礼品、洽谈业务的好时机。然而,礼品、年货、有价证劵等物品相继大量上市,也为强迫交易案件的发生提供了土壤。根据以往几年我市的发破案情况,昨天,市公安局发布预警称,岁末年初往往是强迫交易案件的高发时段,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
“强迫交易”到底是什么样的案件?市公安局民警分析了其特征。
“一般来说,强迫交易中有2人以上通过事先商谋,准备作案物品,将企业、店铺作为作案目标。”民警说,案犯一般故意特殊装扮(例如理光头、裸露大面积文身等),有的还自称是某一帮派的,言行举止带有明显的威胁、恐吓意味(例如记住受害人车牌号码、子女情况、生意客户等)。在作案过程中,案犯一般先观察受害人的心理动态、经济实力,再视情况向受害人开出金额数,如果得手容易,案犯往往还会连续作案。
强迫交易犯罪主要发生在各个重大节假日(例如元旦、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和一些季节性消费品(例如年货、茶叶、大闸蟹等)上市期间。“案犯抓住节前老百姓‘礼尚往来’的习俗,将一些与节日相关的商品强行推销给受害人。”民警告诉记者。
民警告诉记者,结合以往案件情况,案犯在元旦、春节前夕会将海鲜大礼包、干货、烟酒滋补品等传统佳节商品作为作案用品,而作案用品价格便宜、质量低劣,向受害人收取的现金则大大超出其实际价值。
为什么强迫交易会一再发生?这恐怕与老百姓的畏惧心理有关。
警方称,此类案件的受害人大多是企业主或者店铺老板等,受害人在遭到强迫交易时,往往存有花钱免灾、花钱买平安等心态,明知是强迫交易的情况下仍“乖乖”把钱交给案犯,而且很大一部分受害人在案发后不敢向警方报案。案犯就是抓住受害人的这种心理疯狂作案,而且大多没有及时被公安机关发现和打击。
在此,警方提醒企业主和店铺老板,强迫交易是违法犯罪行为,越害怕就越放纵犯罪,遇到强迫交易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企业、店铺要互相呼应,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受害人不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就成为“隐案”,要想获得法律的保护,也就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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