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 温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近日联合发文,公布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
具体标准及细则如下:
一、农村客运车辆
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
二、城市公交车辆
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含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20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
三、重型载重车辆
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四、申报材料
凡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请于2013年1月10日前到市区惠民路(横渎光明桥边)温州市行政审批中心3020窗口办理申请,并带齐以下材料:
(一)《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从商务部或汽车以旧换新管理系统网站下载);
(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
(三)《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重型载货汽车报废补贴的不需提供);
(五)车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卡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需盖上单位公章);
(七)车主单位委托办理的委托书。
申请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等凭证。
五、申报时间
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温州市行政审批中心3020窗口:88926320。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