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8日讯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围绕构建现代大民政目标,努力建设“贴心民政”、“法治民政”、“阳光民政”、“满意民政”,推动杭州民政工作迈出了新步伐。
以统筹城乡养老服务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
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逐步形成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民政会议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统一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标识,打造杭州养老服务品牌。积极推进农村公益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已完成94家建设任务。完善居家养老服务15分钟步行服务圈,全市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1986家、老年食堂832家、“星光老年之家”3473家。
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建设进展顺利,计划明年重阳节对外开放试运行。积极做好径山大型养老机构筹建工作。全市新增养老床位数728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75%以上;总床位数将达到40434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2张。
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养老服务“两标准两办法”,启用统一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系统,全市完成评估人数16.63万人。组织2061名养老护理员参加培训,举办了市第三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参加全省养老护理技能大赛获得团体第一名、个人前三名;全国女职工岗位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项目)取得团体第一、个人前二佳绩。
以改善民生为目标,不断完善各项制度
民政对象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扩大市、区两级困难家庭的救助面,全市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44889户、81343人;“四级救助圈”困难家庭95989户、171956人。对市区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临时救助270户290人(次),发放救助金175万元。元旦春节期间,向困难群众发放“春风行动”一次性救助金2848.64万元,向城乡低保、残保、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对象及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国前“三老”人员发放生活补贴3004.49万元。向全市14.24万名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7185.40万元。继续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阳光机制”的建立和实施,使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家庭大幅下降,公平公正的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制定印发了《杭州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阳光运作实施方案》。加强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萧山、余杭区及五县(市)已建成避灾安置场所589个,可容纳安置人数13.58万人。
广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强化慈善组织内部管理,坚持严格审计和公开公示。全市各级慈善总会募集善款2.37亿元,使用善款3.18亿元,资助困难群众20.83万人次。在民政部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调查活动中,杭州被评为六星级慈善城市。
继续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全市有43690名死者家属享受政策,减免费用2488万元。在清明节前推出“双两千工程”(市区3年内推出2000个价格在2000元以内的生态墓穴),确保群众能够买到小型、生态、节地的生态墓穴。
以“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契机
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夯实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基础
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围绕市政府《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打造“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确定了72个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为实验区建设重点工程,29个单位为实验区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建立杭州市社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建立“社区电子工作平台”,对现有工作平台进行整合完善,实现统一登录、资源共享。加快96345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已建立4个区、县(市)分中心。
和谐社区建设不断深化。积极推动外来务工人员融入社区。开展“星级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创建活动和“满意社区”评选活动,推出一批设施完善、制度健全、服务高效、居民满意的社区公共服务窗口示范单位。
社工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开展全市社区社会工作个案研究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社区工作者长期服务社区津贴制度的通知》。举办全市第三届社区工作者节,展示社区工作者魅力风采,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全面完成519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实现全覆盖。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出台了《杭州市“村务透明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全市农村开展“村务阳光”建设。全市2073个建制村中,有2065个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占99.6%。
社会组织发展进一步规范。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81.65%。落实100万元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项目,开展了项目申报和项目审核工作。重点培育发展慈善捐赠、助残帮困、科普宣传、群众文化等社会组织。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大力实施社会工作人才“525”培养工程,在省内率先建立分层次、多领域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举办了18期培训班,培训社会工作人才2100多人。年内全市有1267人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目前全市共有3187人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接近全省总数的50%。
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为载体
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做好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工作,协调市有关部门抓好科技拥军项目的落实,为部队官兵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杭州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
认真落实抚恤优待政策。组织实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全市迁移、修缮散葬烈士墓102座,维修改造纪念设施16处。深化“一站式”服务,提高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水平。做好重点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和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进一步明确优抚对象住房优待细则,并放宽了部分优抚对象申购专项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残疾退役士兵享受住房保障的申购条件,把住房优待政策落到了实处。及时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和抚恤补助标准,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退役士兵安置任务顺利完成。市本级调整了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城乡退役士兵一体化安置改革不断深化,市区农村籍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达到城镇的60%。全市退役士兵安置率达90%,其中城镇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率达99%。积极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全市参加各类文化教育、专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占自谋职业人数的83%,支出教育培训经费138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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