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政协委员走进杭州半山田园公租房了解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浙江在线01月28日讯
“房妹”、“房叔”……近期,全国多地爆发涉“房”腐败丑闻,有不少涉及经适房。2012年,经济适用房遭遇全国范围的“阻击”,广东、江西、河南等地已经明确停止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
“经适房存在不少漏洞,应当逐步退出保障房体系。”省两会上,保障房建设再次成为众多代表委员的议论热点。
代表委员们纷纷提出,政府需要以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居住作为建设保障房的出发点,而不是让他们真正拥有一套房子的产权,保障方式应由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向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转变,吸引更多的年轻人留在浙江。
经适房分配中存在管理缺失等漏洞
吴伟进:省人大代表、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我个人不赞成再建造经适房,经适房实际上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流失。
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作为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很多漏洞。
比如,一个刚刚进入一些福利较好单位的大学生,一开始年收入只有几万,并且购买了经适房。几年后,这位小职员可能会上升到部门主任,此时年收入达十几万,已经不适合居住经适房。但实际上,他仍然享受着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的经适房福利。
因为存在很多漏洞,管理缺失等问题,因此经适房要慢慢退出保障房体系。同时,政府要加大现有经适房管理力度,一旦经适房转让后,其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还给国家,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
经适房应适时退出保障房体系
雷永金:省人大代表、民建会员
经适房从推出到现在,已长达约15年,经适房在历史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演变到现在,也出现一些问题,管理上又较难,经适房今后应当适时退出保障房体系。
随着经适房的不断演变,一些中低收入阶层,仍然买不起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的经适房。
本该为中低收入阶层准备的经适房,由于存在诸多漏洞,管理较难等原因,违背了初衷,应当予以退出保障房体系,甚至取消。
此外,还要大力发展公租房,并限定公租房面积,确保真正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
同时,公租房要安排退出、流转机制,一旦中低收入群体的经济状况有了质的提升后,要让其退出公租房,让其他有需求的人群享受。这样不断循环反复,形成一种良性的机制,真正确保国家保障房的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居者有其屋。
保障房保障的是居住而不应是产权
王丽萍:省政协委员、宁波市规划局副局长
经适房是政府保障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的一种途径,但在前几年因为制度不是很完善,经适房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
同时,因为前几年经适房的退出机制还没有完善,房子的产权给了你,如果你的经济条件好转了,产权该怎么办?按照一些城市的规定,经适房5年或10年后可以上市交易,这无形中就把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变成了个人财产,成为经适房运行中的一大难点,当然现在各个城市也在逐步完善经适房退出机制。
但在我看来,经适房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需要经济保障的人群是动态的。比如A待业B在上班,A比较困难。但过一段时间后,A找到工作,而B失业了,相反B就比较困难了。而房子已经给了之前比较困难的人,政府就得继续盖房。对长远来讲,不是太有利。
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对低收入人群也有住房保障,但一般以公共租赁为主,不发生产权问题。而我国很多城市在这几年实践中也逐步认识到了的这个问题:政府需要以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居住作为保障的出发点,而不是让他们真正拥有一套房子的产权。公租房更符合低收入人群的动态特点。如果家庭条件好了,可以自动退出,不涉及产权。公租房逐步替代经适房,这是一个转型,也是必然趋势。
现在,政府要更多侧重公租房建设,主要是针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家庭公共租赁房,并进一步完善公租房的相关政策。但在转型期间,仍需两条腿走路。即已经启动的经适房计划还是要逐步完成。但要根据这两年出现的问题,进行政策上规范,从制度上尽量杜绝经适房的弊端。
防止寻租的最好模式就是租赁
胡小平:省政协委员、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我认为,未来只会有两种房屋类型:公共保障房和市场商品房。
给低收入家庭安排公共保障房时,防止寻租的最好模式就是租赁。因为产生购买,就会有产权,迟早都会流向市场。虽然我省目前经适房还不能上市交易,但很多人认为拿到经济适用房,总有一天会变成商品房。中间就会有差价和升值空间,这样的模式容易产生社会不公。
而公租房转租收益小,被查风险大,可以规避”郑州房妹”等钻空子的情况发生,更何况政府目前也有明文规定公租房不得转租。而收入达到某个标准后,必须退出公租房,所以新加坡的公租房会逐渐成为我国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主流模式,政府也要出台相应政策来应对两种住房类型的发展趋势。
但我认为公租房还存在一个最大的难点就是资金筹措问题,政府建设公租房的资金投入后,回笼很慢,很难有资金持续建设下去。杭州目前的做法值得我省其他城市参考:在商品房土地拍卖时,安排不低于10%保障性住房建设。
公租房可以扩大保障范围
李江波:省政协委员、丽水学院副院长
经适房确实解决了一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但由于监管制度有些环节薄弱,会产生许多问题,如前段时间暴露出来的“房姐”之类的腐败现象,这说明在准入门槛把握、监管得不到位,经适房成为了低价房,甚至成为了一种谋利方式。
现在政府不断加大以公租房为主的租赁性保障房的建设规模,不但可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需求,也可以有效地避免租房不稳定,以及限价房有可能会产生的不公平问题。
公租房的准入范围还可以再放开一些。比方说有一类夹心层,他们收入不错,但是没有父母的支持,仍然买不起商品房。他们一般是这个社会的中坚力量,也应享受到租赁性质保障房的政策。
而且如果政府强化廉租房工作,那么年轻人将会逐步改变观念,从要买一套房子变为要租一套可续租、房租也稳定的房子,这对于解决“人人有所居”是一个很大帮助,还能遏制高房价,提高百姓的生活质量。
不过,保障房的建设要按市场规律来走,而不是一刀切。无论是限价房还是公租房,都要加强监管,定期采集科学数据,并且还要有一个退出机制,才能保证保障房良性循环,达到最初的目的。
警惕经适房和限价房成为空置房
丁建江:省政协委员省交通集团浙江金基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农民工进城住宿问题,民营企业职工住宿问题,非原籍地居民的居住问题,这些问题如果想通过经适房、限价房解决,可能会造成两元化、双轨制的加剧,不利于市场的发展。假如采用租赁形式,没有产权问题又可以满足居住需要,而且对房地产的健康发展没有太大冲击。
更重要的是,我们国家现有的状况并不是住房不够,而是人口流动幅度太大。从数据来看,浙江省已经达到了人均30多平方米,这个数据已经高出了部分西方国家。但由于我们城市发展不均衡,人口流动幅度很大,造成了房屋的短时紧张稀缺。
不过现在这种状况正在慢慢改变,将来一定会改变。我们现在沿海发达地区、中心城市住房困难的问题,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地区差异调整,城镇化建设的推进过程中会慢慢解决,现有中心城市的房屋供求关系必然会改变,流动人口也必然会流出到其他地方去,假如我们现在大量建设限价房或经适房,就会造成巨大浪费,若干年以后,这些房子有可能成为空置房。
经适房地处偏远,房屋结构也很不合理,这类房子现在是应急,但多年后必然会被社会摈弃,造成浪费。从长远看,我认为目前要迫切解决的,是像候鸟一样流动的人在城市当中临时的住所,是一般小家庭的临时住房问题,建设租赁性质保障房能够很好地满足这一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