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院前急救医疗
【议案名称】关于要求制订“浙江省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的议案
浙江日报杭州1月31日讯 发生交通事故等各类意外时,如何为伤者赢得最佳救助时间?省人大代表、舟山市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吴静雅建议,进一步加强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地抢救急、危、重伤病员,为生命救援赢得最佳时间。
“有时候,救援迟几秒钟,说不定一个生命就没有了。”吴静雅说,社会急救医疗主要是指对遭受各种危及生命的急症、创伤、中毒、灾难事故的伤病人,在到达医院之前进行的紧急救护,包括事发现场紧急处理和转送医院救治监护的过程,也称“院前急救医疗”。急救医疗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项内容,既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一个城市整体服务功能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
吴静雅说,据急救医疗机构统计,就全国而言,每两万人中平均每天就有1人需要社会急救医疗服务。按此推算,我省每天约有2500人需要政府提供社会急救医疗服务。拿舟山来说,自2011年11月19日成立急救指挥中心以来,日均受理急救来电145个,日均接警135个,日均出车约40次。
“在如此庞大的基数面前,不少参与医疗急救的人员都显得措手不及,有时候遇到突发情况,更难处理。”吴静雅说,但是求救就是命令,急救医疗服务人员接到求助后必须立即赶过去,因为时间对伤病者来说至关重要。一般情况下,事故发生后,急救医疗服务人员从接到求救电话到赶赴现场,中间需要做3至5分钟的准备工作,虽然急救站覆盖广泛,但到达事发地最快也要10分钟左右。而病人的黄金急救时间只有短短4分钟,所以极易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为此,吴静雅建议,通过立法明确政府的职责,并将社会急救医疗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社会急救医疗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同时,进一步健全社会急救医疗网络,最大程度地为群众提供更好更快的急救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