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浙江 | 即时报 | 时政 | 民生 | 问政 | 人事 | 娱乐 | 街拍 | 图片 | 视频 | 专题 | 论坛 | 民情巷 | 微博 | 微评论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关键词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杭州 正文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延安路黄山栾树被“灭顶” 下手的果然是工联大厦
延伸阅读

  “凶手”到底是谁?

  延安路新栽的13棵黄山栾树5月8日晚上突然被“灭顶”,树叶全部被砍光,难以存活。

  本报5月14日、15日的热线新闻连续追踪报道了这一事件。

  昨天傍晚,峰回路转,事情终于真相大白了,下手的竟然是隔壁新开业不久的工联大厦——

  黄山栾树位于工联大厦门口的机非隔离带,大厦市场部工作人员叫了保安、保安又叫来民工,原因是“树木枝叶长出来,挡住了商铺的招牌,所以叫人来修剪下,没想到民工一下子修剪得太多了。”

  这说法,叫人有点啼笑皆非。

  工联说法

  ●砍树是因为遮挡了商家橱窗

  ●只想简单修剪,没想到农民工把枝叶都砍了

  ●最初不清楚情况所以否认了

  媒体连续跟踪报道,警方介入调查,很多市民也在关注……压力山大?

  昨天傍晚,城基中心工程二处副处长葛鹏飞告诉记者,工联方面承认,砍树一事是他们所为。

  记者马上联系上了工联大厦总经理助理孙先生。孙先生说,接下来,工联将尽快把树木绿化恢复,赔偿施工单位损失;接受公安和城管部门的处罚;并通过媒体向市民道歉。

  问:为什么要将树的枝叶砍掉?

  孙:延安路这几棵树的确是我们砍的。本来工联大厦靠延安路这一侧是没有树的,我们重建开业,要求商家花了蛮大的代价对橱窗做装修。后来城基中心在绿化带里种了一些树,商家就来反映,说对他们的橱窗有所遮挡。我们市场部的同事就叫了保安过来,意思是把树叶简单地修剪一下,没有要把树砍掉的意思。

  问:简单修剪,怎么会把树剃成“光头”?

  孙:我们的保安晚上叫了几个农民工,修剪的时候保安不在边上,结果农民工一下子把枝叶都砍掉了。

  问:为什么留了3棵,是不是躲避监控?

  孙:我们的保安出来看到,发现不对,马上制止他们了,这时候还留下3棵。

  问:发现树木遮挡,工联有没有找城基中心沟通过呢?

  孙:这个事情蛮久了,当时我们跟城基中心沟通过几次,考虑到他们的工作难度,这个事情后来就不了了之。

  (记者采访了城基中心工程二处副处长葛鹏飞,他说,工联来联系的时候,说人行道上的法国梧桐挡住商家了,本来梧桐是按照8米一棵的间距栽种,我们按照他们的需要,调整了行道树的位置,对的是工联的立柱,避开了商铺大门。机非隔离带里的黄山栾树?他们从来没来对接过。)

  问:在调查期间城基公司上门来询问,工联为什么否认?

  孙:我们公司有很多个部门,城基中心和我对接,问我这个事,我说我不清楚这个情况。分工不同,当时信息还没有及时传达到位。

  最新进展

  中南公司接到工联大厦来电道歉

  五天左右新树就能种好

  昨天下午5点左右,中南公司的毛荣剑接到工联大厦相关负责人的来电口头道歉。

  “我们希望他们公开道歉、赔偿损失,承担该承担的责任。”毛荣剑说,这几天为了13棵黄山栾树被砍的事情,他一直忙前忙后。

  毛荣剑说,这事情水落石出了,公司也好安心把新树种下去。“符合要求的树比较难订购,同事已经出去找了,大概5天左右新树能种好,绿化全部恢复。”

  对这条路付出心血的毛荣剑说,延安路修葺一新,真的希望沿线商家和市民,都要好好爱护,“为了我们城市的形象嘛!”

  城基中心也呼吁,城市景观是大家的,如果商家或是市民对绿化景观的位置有意见,可以直接和建设单位沟通,他们会想办法照顾到,请不要私下毁绿。

  “依据法律原则,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立案和处罚。”上城区城管局表示,湖滨派出所昨天下午已经正式立案,所以城管部门会积极配合公安调查。

  “这件事影响很大。现在各种整治建设比较多,经常涉及沿线商家和居民,我们城管执法队员以后将加强与沿线单位的沟通,多宣传和劝导他们,再也不能出现这种破坏行为了。”上城区城管局办公室游先生说。

  拍案说法

  砍树的指使者和实施者

  可能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就延安路13棵黄山栾树被工联市场管理方恶意破坏一事,记者采访了一位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资深法官。

  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官说,工联市场管理方损毁绿化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所谓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上规定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为涉及的是财物价值,而全国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所以这个罪的量刑起点,全国不一样。这名法官说,就杭州而言,一般故意毁坏的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就构成犯罪了。

  但法官强调说,这个罪名是针对自然人的,也就是个人,不存在单位犯罪的说法。

  换句话说,破坏延安路上的行道树,虽然是工联市场管理方的单位行为,但单位是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最后惩处的是指使及参与破坏的人。也就是说,这次延安路行道树“灭顶”风波,工联市场方面指使砍树的人、参与砍树的人都有可能涉嫌犯罪。

  这就提醒我们,单位指使员工去做明知违法的事,并非法不责众,也不是“单位会扛着”就好了。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建民律师认为,破坏的13棵行道树的价值还有待鉴定。“建设方说这批树被‘砍头’后不符合规划要求了,所以就报废了,价值3万元以上。但嫌疑人可能会提出,这批树本身还没死,还有一定价值。所以到底案值是不是3万多元,需要权威部门的说法。”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浙江新闻-每日关注】杭州: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将点名通报-浙江新闻

小伙遇车祸遭拦腰碾压
世界500强高级女白领被迫请假照顾双胞胎女儿
23天里1家法院受理31件危险驾驶案 9种醉驾要加刑
杭黄铁路工程获批 2018年坐火车一个半小时到黄山
浙江新增5例H7N9禽流感病例 杭州活禽交易全部暂停
行人擅闯机场快速路被撞后遭反复碾压 责任怎么判?
"单独"二孩准生证起码要7种证明 最快节后申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