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4日讯 3个多月前,杭州滨江法院一审判令租约无效,腾退房子,孙女士喜极而泣,哭到泪奔。
但房子,依然是水中花,镜中月。
昨天二审开庭,她坐中院的旁听席,面色凝重——孙女士就是这起备受关注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主人公。
因为女儿要结婚,买了滨江锦绣江南一套二手房,总共付掉216万,拿到三证后,却来了晴天霹雳:房子里住着租期20年的租客。
昨天开庭并没有实质进展,只是房东和代理人以及租客之间的火爆骂战。有记者事后说,第一次听到声音这么震天响的庭审。
昨天庭审现场声音震天响
火药味很浓
和一审时一样,昨天房东老王最为活跃。每一次发言,他都落落大方地转向台下,开口必然是:审判长,各位媒体朋友……搞得有点像媒体发布会。以至于,法官屡屡打断,“你对着法庭讲就可以,不是让你在媒体面前表演。”
老王多次请媒体注意的,是他重复了N遍的:租客刘某从事的是月息20%的高利贷。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请媒体们揭露,移送公安。
孙女士这方的意思也是这个中心,就是房子的租赁合同,是掩盖高利贷的形式,并非真实意思表达。
“你们口口声声说诚信,那老王欠我借款50万,租金40万不还,算什么?”刘某一触即燃。
老王的公民代理人刷一下从位置上站起来,喉咙很响地指着对面的刘某骂,“40万明明是借款,算什么租金!”法官不得不再一次维持现场秩序。
房屋买卖是一回事,房屋租赁又是另一回事!按照刘某的描述,去年3月刘某借款给老王,签租赁合同,拿到房子钥匙,打给老王40万租金,5月装修入住,6月租赁合同在物业备案,并缴纳物业费和水电费。“这一系列表明,租赁实际已经发生,而且合同远远早于他们买房的时间。”
目前房子依然在租客手中
法官没有当庭判决
孙女士回想去年,买这套房子算是谨慎的,前后看了五六次,根本就没发现有人居住啊。“地上灰尘有这么老高,是散落了些东西,但中介说房东是拆掉要拿去卖的。”孙女士的代理人拿手比划。“就是客厅里留了一只破马桶。”孙女士在旁听席上跳起来,时不时插上几句。
虽说谨慎,但为啥房子没交付就提前打款呢?对这个关键细节,孙女士一方答不上来,只是当时中介要求他们签一份承诺书,同意交房前,中介把尾款支付。而孙女士以为拿到三证就是完成了所有程序。
所以眼睁睁地,去年8月看着三证到手,也看着房子落在一张20年的租赁合同里。
而一直到目前,这套房子仍在刘某手中。刘也皱着眉头说,“老王欠我90万,房子也根本没办法去住,因为水电都被他们(孙女士)切掉了。”
而这种棘手局面的根源是,从一开始,房东老王就刻意隐瞒了房子既租赁又抵押的事情。
法官没有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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