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7日讯 今年6月18日上午,宁波奉化阳光茗都小区发生了一起惨烈的倒车事故。一名女子倒车时撞死了自己丈夫,自己也不幸遇难,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当时,我们钱江频道的记者也在第一时间赶到奉化发回现场报道。可就在前几天,有消息说,死者的家属已经将出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家属为什么要告保险公司呢?我们的帮忙记者也特意赶到了奉化。
当时刚拿到驾照一个月的林女士,在地下车库倒车时,把在后面指挥的老公顶在了车库墙上,而她自己伸出驾驶座车窗回头看时,被夹在了车门和车库门框之间,两人当场遇难。
眼看着车祸已经过去三个月了,最近,我们接到消息,说是死者家属将人保宁波市江东支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11万元。
奉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蒋利芳:“现在两死者的家属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中国人保)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1万元,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100万元,我们当时立案是因为有原告、被告,起诉主体都是比较明确的,也有相关的事实理由,也有一半的事实材料,符合立案条件,所以我们就立案受理了。”
奉化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由于刚立案,案件还在调查中,不方便透露太多信息。帮忙记者只好来到了被告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公司了解情况。这里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我们,理赔方面的事是由宁波分公司直接负责。随后帮忙记者又赶到了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
中国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副总经理李俊:“现在我们还没有收到(法院传票),但是在这之前,上个礼拜,我们还是在寻找途径,想和客户的代理人再见一面。我们也觉得很突然,我们了解到,客户已经起诉我们了。”
李俊说,他们人保一直在为妥善处理事故责任纠纷努力。当时事发后没几天,公司工作人员就到死者家中进行探望,谈过赔偿的事。“我们也没有任何给过客户书面的、表示拒绝赔偿或者补偿本案件的书面通知,我们的想法是和客户在情理之间,大家有个平衡点,能够尽快妥善达成一个中间的契合,能够妥善调解这个案件。”
按人保的说法,他们一直都在和家属进行沟通,那为什么会导致现在家属将人保告上法庭呢?当初为什么不直接进行理赔呢?
中国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理赔事业部副总经理戴杰龙:“从合同角度讲,不管是被保险人还是他的家属,都不是我们的第三者,所以也不在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要给与适当的补偿,主要是尽到一个社会责任。”
原来引起双方争议的是涉及人身方面的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人保认为,就6月18号的事故本身来说,出事车辆只有车损险和座位险按规定可以赔付,大概是两万块钱左右。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按当时的合同来说,并不在他们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只是出于情感等因素的考虑,保险公司仍然愿意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这样的结果,死者家属并不认同。
中国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理赔事业部副总经理戴杰龙:“他们希望金额越大越好,90万元最少。”
人保方面说,他们出的钱其实不是一笔小数目,可是离死者家属的要求还是有一定差距。
对于人保的说法和目前已经形成的诉讼案件,帮忙记者随即询问了我们栏目的帮忙后援团律师。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松涛:“虽然,被害人一方会认为,这是一个霸王条款,格式合同。但是被害人应该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在合同上签了字,所以我认为法院在最后判决的情况下是对被害人家属一方不利的,而且现在保险公司也有调解的意向,调解也是最好的一种处理。”
中国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理赔事业部副总经理戴杰龙:“(如果最后能够谈下来,但是要在你们原有基础上再增加一点,你们愿不愿意)这个怎么说呢,反正我们协商的大门一直开着。”
按照我们帮忙后援团律师的建议,这起纠纷如果能以调解的形式解决,最为妥当,而人保公司也有调解的意向。那么作为死者家属,他们又是怎么想的,他们愿意和保险公司进行调解吗?我们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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