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萧山“1·1”放火案一审宣判 李丽娟被判处死刑
2013年11月06日 10:34:01
浙江在线杭州11月6日讯(记者 施宇翔)浙江在线记者刚刚得到的消息,曾经轰动杭城的萧山“1·1”放火案今天上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李丽娟因犯放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萧山瓜沥镇大火>>
2013年1月1日凌晨2点左右,李丽娟为泄私愤在萧山瓜沥友成机电有限公司仓库内点燃大火,致三名消防队员牺牲,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直播:萧山“1·1”放火案一审开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丽娟犯罪情节极其严重,构成放火罪,故做出如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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