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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即时报
2013-10-14

直播:萧山“1·1”放火案一审开庭

被告人李丽娟到庭 庭审准时开始 被告人李丽娟到庭 庭审准时开始 庭审现场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指出被告人作案经过 庭审现场 李丽娟:想报复班长 放火前买了5只打火机 牺牲消防烈士家属 庭审现场消防战士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现场举证 现场举证 萧山消防中队指导员到庭作证 现场举证 法庭确认对李丽娟作案动机的举证

关键词:萧山 大火 庭审

  • 10:34

    11-06

    李丽娟一审被判死刑 或放弃上诉

    随着审判长宣读近20分钟的判决书后,李丽娟最终得到了她的一审审判:因犯放火罪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庭后,李丽娟的一审辩护律师告诉本网记者,李丽娟在宣判前曾告诉他,如果最终获死刑,将不会上诉。

  • 15:45

    10-15

    被告人称愿接受法律制裁 庭审结束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李丽娟,你可以作最后陈述。答:我没有什么话好说,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 15:10

    10-15

    公诉人回应辩护人提出的五点疑问

    公诉人认为:是否认识到火势应该是以李丽娟当时的客观行为及主观心态来认定。庭审中李丽娟的痛哭到底是害怕还是悔罪还是兼而有之?被告人李丽娟能否认识到放火的严重后果,应当看她放火时的心态。今天法庭的表现只能说明李丽娟有悔罪的意愿。

  • 14:10

    10-15

    被告辩护人:不能排除另有其人暗中放火

    辩护人:本案的放火人,是不是能确定只有李丽娟一个人?能绝对排除还有有他人暗中放火吗?从目前控方提供的证据来看,不能排除还有他人暗中放火的可能。

  • 13:55

    10-15

    被告人李丽娟为自己辩护时突然晕倒

    中午1点55分左右,庭审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完第一轮质证意见后,被告人李丽娟进行自我辩护,此时突然出现意外一幕,李丽娟说着说着突然晕厥过去,倒在了被告席上,审判长宣布休庭,视被告人的情况看是否继续开庭。

  • 13:45

    10-15

    被告人自辩:未料如此后果 说对不起已经没作用了

    1月2号早上我想去自首,但是不知道怎么自首,我心里很痛很痛,因为我一把火烧死了3名消防队员,让老板损失惨重。下午公安在友成公司初步了解相关情况,那一天我整天人都是麻木的。后来公安来找我,我被送到萧山看守所的时候,整个人好像……我不知道我怎么做才能……

  • 13:30

    10-15

    公诉人:被告人李丽娟的行为构成放火罪

    公诉人:被告人李丽娟客观上实施了放火行为,主观上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仍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其行为构成放火罪。

  • 12:15

    10-15

    萧山消防中队指导员到庭作证

    萧山消防中队指导员到庭作证。公:你们组织全面撤退后,你们的指挥原则是什么,是安全第一,还是救人第一?答:救人第一。公:有无禁止性规定不允许进入救人?答:当时的条件是可以进入救人的,而且是保持通话的,而且我们也救出了战友。

  • 11:55

    10-15

    法庭出示李丽娟作案后所发短信内容

    法庭出示李丽娟作案后所发短信内容。内容是“……您没想到班长是这么和我说,他说王总督不是说不能走出萧山,说我回娘家干嘛?我回娘家必须要公安人员同意,我真的想一气之下想搞死他,然后我三点半到公司做笔录还是忍住气。”

  • 11:45

    10-15

    法庭确认对李丽娟作案动机的举证

    法庭确认对李丽娟作案动机的举证。审: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辩:有异议。……对李丽娟的放火动机的问题。因为这个工厂不是王某的,虽然动机不影响定罪,但是动机还不够明确。

  • 11:30

    10-15

    公诉人回应被告辩护人疑问 法庭继续举证

    公诉人回应被告辩护人疑问,法庭继续举证。审:被告人李丽娟,你对公诉机关出举的上述证据有无异议?答:我有异议的,是西边的墙上为什么会有火光。

  • 11:00

    10-15

    法庭出示视频、书证 辩护人对证据提出异议

    审:下面先由公诉人就指控事实进行举证。公:公诉人共出举三份证据,第一组是证实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火灾的发生情况、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情况。第二组是证实被告人李丽娟实施放火犯罪行为及其作案动机。

  • 10:40

    10-15

    庭审进入法庭质证阶段

    审:下面进行法庭质证。为确保庭审高效、有序进行,在质证之前,本庭对控辩双方举证、质证予以引导。1、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由公诉人先行举证,公诉人举证完毕后,被告人、辩护人依次可以申请证人出庭、向法庭出举证据。

  • 10:30

    10-15

    被告人用塑料袋引燃仓库大门

    审:被告人李丽娟,本庭有问题问你。根据起诉书指控事实,你是两点多去放火的,为什么选这个时候?答:因为这个时候根据公司的管理流程仓库里面是没有人的。审:你转了一圈有无看到人?答:我很快转了一下,没有看到人。

  • 10:20

    10-15

    李丽娟:等火苗烧到10多公分后才离开现场

    辩:你点燃旧纸板箱后逗留多长时间?答:我一点胶带纸就沿着边烧起来了,我看着就走回去了,到了楼梯口二三十公分的时候我又回到纸板箱旁边看了一下,大概火焰烧起来十多公分的样子,然后我才走。

  • 10:00

    10-15

    李丽娟:想报复班长 放火前买了5只打火机

    公:你为什么要放火?答:想报复班长。公:这个矛盾是工作时产生的吗?答:是的。公:为了1月1日凌晨去点火,你做了什么准备工作?有无去买打火机?答:六点买了打火机,买了5只,一块钱5只。公:你放火带了几只?答:1只。

  • 09:44

    10-15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指出被告人作案经过

    被告人李丽娟,女,1964年6月4日生,身份证号码330621196406044248,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员工,住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运西村15组29户。2013年1月3日因本案被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16日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 09:30

    10-15

    被告人李丽娟到庭 庭审准时开始

    审:今天,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在这里公开审理由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丽娟放火一案。

  • 10:52

    10-12

    萧山“1·1”放火案一审开庭 浙江在线15日全程直播

    浙江在线记者近日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萧山“1·1”放火案将于10月15日上午9点30分在该院1号法庭一审开庭。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届时将联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庭审过程进行全程文字、图片、微博直播,欢迎广大网友届时关注。

  • 18:07

    01-15

    对公司不满点燃仓库 萧山1·1纵火案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杭州市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李丽娟实施了故意纵火的行为,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放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李丽娟的决定。

  • 17:00

    01-04

    萧山特大火灾系人为纵火 犯罪嫌疑人李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1月4日下午,萧山区相关部门发布消息,经公安、消防部门全力调查,已确认这是一起人为纵火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现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嫌疑人李某,女,48岁,是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员工,于1月3日落网。

  • 10:30

    01-01

    萧山瓜沥镇新年大火 三名消防官兵牺牲

    1月1日凌晨2时半许,位于萧山瓜沥镇临港工业园区内的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突发大火。随后,省、市、区及当地消防部门和专职消防队出动60余辆消防车、300多名消防救援人员分批赶赴现场,全力扑火。在扑救过程中,3名消防官兵在火场壮烈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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