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8日讯 在富阳市大源镇东前村,村民老李的儿子李敏伟患上白血病近6年,仅2013年就花去医药费140万元。按照基本医保报销标准,15万元已经封顶,但通过大病保险,李敏伟又报销了85万元。“这是雪中送炭的救命钱啊!”一谈起这事,老李就激动不已。
在浙江,李敏伟只是城乡大病保险制度的受益者之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去年12月,我省出台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并确定绍兴和湖州为试点地区,与此同时,富阳、金华等地也自发推行大病保险政策,目前累计有29个县(市、区)推行大病保险。
省保监局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大病保险全省累计保费收入达1.84亿元,参保人数超过1000万人。截至今年9月底,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赔付6950人次、赔付金额为2226.35万元,其中部分项目由于启动较晚,尚未产生赔付。
在大病保险实施中,我省试点各县市根据地方财力及医保基金运作情况,分别制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主要以当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金华按每人35.2元的筹资标准推行大病保险,总体报销比例最高有望达90%,且突破基本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将部分自理、自费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大幅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海宁则创新机制,利用合作保险公司的销售网络资源,实现大病保险补偿服务的“一站式”即时结算。
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导运作的机制不同,大病保险的一大亮点是鼓励以招投标的形式,引入商业性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负责运作。巨大的市场份额吸引商业保险公司竞相逐鹿。中国人保财险浙江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目前人保财险浙江分公司的业务结构来看,大病保险项目占比不过千分之五,但大凡有招投标项目,他们都会积极参与。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明年大病保险制度会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铺开,加快推广速度,目前具体行动方案已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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