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2日讯 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日前,浙江工商部门出台具体包括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所有企业筹建登记、建设网上企业名称自助查重平台、放宽经营范围等登记要求、开发推广电子营业执照、拓展“工商事务金融服务通”功能、支持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等9项措施,进一步转变职能,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一直为小微企业所热盼。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这项改革的完全落地实施,尚需修改大量相关法律法规,并构建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条件,需要有一定的准备时间。省工商局推出的9项登记制度改革举措是先行先试,等明年国家政策落地后,第一时间便能衔接上。
明年上半年,浙江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对公众开放。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工商登记信息、市场主体报送信息和社会投诉举报信息等。企业的诚信将成为重要评价依据。
对一般经营项目,允许申请人自行选择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中类或者小类项目作为经营范围。为进一步降低门槛,现阶段允许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3个月内首付20%注册资本,剩余部分在两年内到位。为解决企业取名难问题,工商部门正着手开发网上企业名称自助查重平台,经营者可通过互联网实现企业名称的取名查重和网上提交审核,实现登记全程电子化。
对电子商务企业来说还有利好消息。省工商局将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进一步放宽,允许设立电子商务秘书企业,由其进行住所托管,以电子商务秘书企业的地址作为其住所,一个地址可注册多家电子商务企业。同时,在审批部门已经对主体经营场所进行核准的情况下,工商部门可直接予以登记,避免重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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