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27日讯(记者 潘杰 通讯员 孟青青)“聚划算上100%的商家都在搞虚假折扣的宣传。”今天下午,杭州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检查二科科长金曙明在接受浙江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网购遭遇价格忽悠,要保存同时带有实物链接地址及价格的原网页,并提供交易单号待查。
价格新规12月1日施行
首次明确网购平台监管权
12月1日起,《杭州市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将正式施行,首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网络交易监督检查。
同时,提供网络平台内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备份等资料,并采取措施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制止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
目前,杭州市属地管辖的网络交易平台主要是淘宝、天猫、聚划算,还有一些游戏类的网络交易平台,注册地在杭州的电子商务经营户也在管理范围内。
金曙明点开聚划算上的一件促销商品,今天的价格是623元,标明的是在原价898元的基础上打了7折。但通过点击回看成交记录发现,在这件商品开始本次促销的前7天内,价格曾到过444.5元的低点。
“原价就是促销前7天内的价格,像这种情况,原价就不是898元,而是444.5元。”金曙明介绍,这种虚假折扣涉嫌欺诈消费者。
按现行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以5万—50万元的罚款。
他介绍,以往物价部门对电子商务价格的监管一直没有明文规定,电商平台也没有明确义务进行配合。新规出台后,将有效掌握商品信息,加大对网购价格的监督管理力度。
“双十一”投诉量是平时的两倍
反价格欺诈有三招
金曙明介绍,今年“双十一”期间有关商品价格的投诉量是平时的两倍,主要集中在虚构原价。从目前的投诉情况看,网购方面的价格投诉量比去年翻了一番。
如何避免掉入商家设下的“价格圈套”,他介绍了三个方法。一是进行“全网搜索”,查看与“最低价”等描述相符合;二是查看“月成交记录”,掌握最近一段时间内出现的最低成交价;三是“跨网搜索”,更换电商平台查询同类商品,货比三家。
按照规定,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最高优惠等字眼都是不能被提及的。
一旦购物后发现被商家欺诈,消费者需要保存同时带有实物链接地址和价格标注的原网页,防止被指责为篡改的风险;同时,记录下交易单号,物价部门可以根据新规要求电商平台提供交易数据;和店小二等聊天的截图也可以保存留用。
金曙明说,消费者除可以对注册地在杭州的电子商务企业投诉外,由于淘宝、天猫等注册地都在杭州,物价部门也可要求电商平台对企业进行限制措施。注册地在外省的电子商务企业,消费者维权需要联系当地物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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