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8日讯 电梯的安全运行关系到乘客的生命安全。昨天,记者从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获悉,去年,市特检中心一共检验电梯30070台,合格率95%。其中,1503台电梯被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电梯大部分已经整改,截至昨天,全市还有302台隐患电梯。据了解,2014年1月1日,《特种设备安全法》正式实施,给电梯安全监管戴上了“紧箍”。
据了解,截至2013年12月20日,我市在用电梯共29410台,新增4500多台,每年以15%左右递增。去年,市特检中心共检验电梯30070台,合格率95%。其中,1503台电梯被判定为不合格。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工作人员介绍,不合格电梯的具体数字是动态变化的,按照数据库的显示,截至昨天,大部分不合格电梯已经完成整改。不过,还有302台隐患电梯被发放了“整改指令书”,还在整改当中。
工作人员介绍,“患病”电梯共有五大“症状”,分别为安全技术档案(主要指年度自检报告)、紧急报警装置(三方通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限速器校验、层门电气联锁不符合有关要求,分别占定检不合格电梯的比例为:64.1%、48.6%、36.0%、30.2%、10.1%,五项合计占定检不合格电梯的比例为90%。
“电梯的正常运行,主要是安装后进行维护保养。”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我市新增电梯4500多台。其中,以乐清新增最多,年增1200多台;其次为瑞安、鹿城,分别新增500多台。据统计,温州目前共有75家电梯维保单位,其中,A类3家,B类12家,C类10家, D类50家。日前,市质监局召集全市D类电梯维保单位召开集中约谈会议;与会的所有维保单位分别签署了《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同时,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由原来的责令限期改正变为直接处罚。如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责令停止使用,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发生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除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最高处以200万元罚款。
>>>相关链接什么是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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