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解放军118医院住院部烧伤科病房,重度烧伤的麻顺祥躺在重症监护室里,大儿子麻谦真陪伴在他身边。记者朱斌/摄
浙江在线01月25日讯 1月20日,家住永嘉县巽宅镇郭坑村的六旬老伯麻顺祥,因自发上山扑火被严重烧伤,由此产生的巨额治疗费用让家人陷入困境。
六旬老伯自发扑火被烧伤
麻顺祥长子麻谦真说,1月20日下午3时许,他和64岁的父亲在家,“我看到后山冒起黑色浓烟,就赶紧喊‘着火啦’。”麻顺祥家离后山很近,父子俩各自操起一把砍柴刀,就往山上跑。为了能尽快遏住火势,麻顺祥让儿子去南边山头,自己到北边山头。
“随后其他村民也赶来一起灭火。那天风很大,借着风势,山火很快就蔓延开来。”麻谦真说,不久便有村民跑来告诉他,他父亲倒在大火旁,不省人事。等麻谦真赶到山那头时,只见老父亲倒在地上,全身被烧焦。众人赶紧将麻顺祥送医。
记者昨天在解放军118医院住院部烧伤科重症监护室里见到了麻顺祥。他双眼紧闭,脸上布满了结痂,全身几乎找不到一处完整的皮肤。主治医生说,麻顺祥全身的烧伤面积达到72%,而且以三级烧伤为主,并伴有重度吸入性损伤,送医的当天就被下了病危通知书。眼下虽然度过休克期,但还将面临最危险的感染期,随时可能发生危险,需要马上进行多次植皮手术。
着火山林是村里的集体财产
麻顺祥小儿子麻进弟说,虽然有亲朋好友的帮忙,但父亲第一次植皮手术的钱,目前尚未凑齐。另据村民的说法,这场山火可能是同村一村民人为因素导致。
“这村民家的经济状况比我们家还要差,估计是拿不出钱的。”麻进弟无奈地说。后来有朋友提醒他,可以试着向有关部门申请认定见义勇为,这样可以获得相应的资金补助。“如果真的可以,那就可以解燃眉之急了。”麻进弟说。
郭坑村村委会主任麻仙平表示,麻顺祥不是护林员,而且着火的山林也不是他一个人的,是村里的集体财产。她认为,麻顺祥义务救山火的行为有目共睹,应该受到表彰,她打算过几天就发动村民尽力为麻顺祥募集治疗费用。昨天,巽宅镇有关领导带着1万元慰问金,来到医院看望麻顺祥。
据了解,目前,家人已为老汉花了近10万元,预计后续费用至少需要50万元。
申请认定见义勇为,未获明确答复
前天,麻进弟把相关申请书投递到永嘉的“县长邮箱”和县林业局,但都未见明确的答复。
申请见义勇为行为的正确途径应当是怎样的呢?
《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明确,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上升为制度上的确认,由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公安部门应当设立见义勇为热线,并向社会公布。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申请见义勇为行为,应由行为人本人(或家属),也可以是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向公安部门提出,经公安部门调查核实后出具《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当然,对于辖区派出所已经掌握的见义勇为行为,公安部门也可以通过逐级上报,并予以认定。
上述实施办法还规定,各县(市、区)应设立见义勇为专项资金,用于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等费用补助、表彰、奖励和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生活困难补助等。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来认为,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很明显,麻顺祥抢救的山林是集体利益,他是为集体利益免受损失而挺身扑火的,应当视为见义勇为行为。同时,麻顺祥也有权对失火人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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