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8日讯 舍生忘死,阻止嫌疑人逃跑和再次行凶的巡防队员黄小忠;不顾危险向警方报警,拉阻嫌疑人出逃的门卫朱建新;淡定沉着,跳入水中勇救七旬老人的农村妇女毕美芳;面对随时有可能爆炸的汽车,毫不犹豫地冲进燃烧的小轿车里救出5条人命的农民倪奕兵。近日,这4名普普通通的金华市民分别获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和先进分子,并被省政府记个人一等功。四年来,金华市共有22人获国家级、省级奖励,获奖数和获奖档次均居全省第一。
>>夯实经费基础,保障见义勇为困难群体
从前年开始,全国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张顺金每月都能领到1000多元养老金,晚年的生活有了保障。
60多岁的张顺金,曾是金华市公安局出租车治安管理大队协警。1996年,警方破获湖南“麻阳帮”犯罪集团一案时,他在腹部中弹的情况下,仍夺下犯罪集团首犯张某的皮包(内有仿真手枪两支、子弹100多发等),为警方破案作出了重要贡献。负伤后的张顺金右脚残疾且患有糖尿病,收入微薄,还要照顾80多岁的老母亲,生活拮据,养老保险也断交了。
前年年初,金华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毛善恩在走访张顺金家时知道这个情况后,立即召集各部门相关人员协商,金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为他补交了9万元的养老保险,使他的生活有了持久保障。
如何让见义勇为英雄流血不流泪,让英雄在得到精神褒奖的同时,也得到应有的保护和优待?近年来,金华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公安机关做了大量工作。2009年4月,市财政拨款200万元作为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启动资金。2010年12月9日,金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并募集到基金1030万元。
毛善恩说,近几年来,金华市高度重视见义勇为工作,从表彰奖励、宣传保障等各方面入手大力加强这项工作,使广大市民愿意见义勇为、敢于见义勇为,乐于见义勇为,从而形成了“惩恶扬善、共创平安”的良好社会氛围。
“做好见义勇为者的救助、评烈、评残、抚恤等工作,关心见义勇为人员疾苦,解除见义勇为人员的后顾之忧,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谢林平说。
具体负责见义勇为日常工作的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楼启军介绍说,金华市公安局每年坚持四个一,即对全市见义勇为困难人员进行一次慰问;对全市涌现出的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进行一次表彰;对全市见义勇为有功人员进行一次走访;对全市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一次集中广泛的宣传。
“从2012年9月1日起,有关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补助标准大幅提高,比如授予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的,颁发奖金从原来的2万元增加到6万元,积极分子从原来的1万元增加到4万元。”市公安局宣传处民警王浩介绍,不少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是家中顶梁柱,顶梁柱轰然倒下,他们或他们的亲人,陷入了困境。基金会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他们不少的生活帮助。
“我们要让见义勇为英雄流血流汗不流泪,让他们的后续生活得到保障。”分管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的金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施欣辉说。
>>完善制度,见义勇为工作有人抓、专人管、有成效
●编者按:
2010年以来,全市公安宣传部门按照市公安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五化三治提出的要求,在宣传部、综治办、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奋勇拼搏、开拓创新,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了表彰宣传见义勇为工作,见义勇为行为在金华大地蔚然成风,涌现出了全国见义勇为司机江绍忠、黄小忠,“最美老板”杜光华,“最美园长”喻阳春等一大批平民英雄。
经过四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底金华市成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募集资金1000多万元,居全省第一;2010年至2012年全市共有5人获评全国见义勇为司机荣誉称号,受表彰数居全省第一;13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见义勇为勇士和先进分子,并记个人一等功。今年又有4人受省委、省政府表彰和记个人一等功,受表彰数连年稳居全省第一。
我市的见义勇为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在浙中大地营造了良好的见义勇为氛围。本报特刊登《金华:多策并举带动见义勇为蔚然成风》的文章,以号召全市广大市民以及社会各界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乐于见义勇为,在全社会形成有险大家救、有难大家帮的良好氛围。
2012年3月19日清晨4时50分,市区江南公安分局巡防大队秋滨网格化巡逻中队队员黄小忠因伤势过重,在抢救了8个小时后停止心跳。在3月18日晚上一次处警过程中,他为了抓捕一名连续刺伤3人的犯罪嫌疑人连中数刀。
黄小忠是协警,他的事迹算不算是见义勇为?尽管黄小忠牺牲后被江南公安分局认定为见义勇为,但当时有人提出过异议,认为协警也是公安队伍中的一员,处警时牺牲应属于因公殉职。
如今,对辅助警务人员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金华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作出了明确:辅助警务人员在执行勤务时不顾个人安危,与使用暴力的违法犯罪分子英勇搏斗或者抢险、救灾、救人行为,视为超出了约定义务,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2012年6月29日,《金华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金华市用制度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相关制度的出台,让我们有章可循,工作更为规范。可以说不仅从制度层面确保市见义勇为人员得到荣誉肯定、道德赞扬,还保障他们伤有所治、老有所养、生存有保障、生活有优待。”施欣辉说。
“有人抓,专人管,有成效。”市公安局明确宣传处为开展见义勇为的职能部门,同时要求全市各地确定专人负责见义勇为的推荐、确认、申报、宣传等工作,并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
据介绍,对见义勇为行为,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利申请或举荐,公安机关接到申请或者举荐后,会及时调查、核实,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予以确认,未提出申请也未被举荐的,公安部门根据调查,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直接予以确认。
负责江南辖区见义勇为工作的江南公安分局政治处民警刘雄伟介绍,黄小忠是江南公安分局里的协警,他牺牲后,关心他的家人是分局责无旁贷的责任。“事发后,我们在各级媒体进行宣传,积极为他申报,从市级到省到全国,先后都拿到荣誉。”刘雄伟说,这不仅告慰了黄小忠,对他的家人也是实实在在的帮助。
在磐安县公安局,负责这块工作的是政治处民警陈亚男。她说作为公安机关,要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确认。有时为了确定一个事实,往往是费尽周折,化费的精力不亚于破一起案件。“去年县里有个男子跳进江中救起一名女子,我们去调查核实时,被救女子因为某种原因就是不肯说,几次三番予以拒绝,说自己白天做生意没时间,晚上9点半以后才有空,我们就等到她回来的时间,终于弄清了事实。”
在兰溪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朱恒芳看来,身边就有不少见义勇为的感人事迹,受到表彰的只是其中的代表。“有的人比较低调,我们就应该在日常工作中更加关注,去发现,为他们争取应得的荣誉。”
>>舆论造势,营造全社会乐于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
面对高大男子企图冲进幼儿园行凶,弱小的幼儿园女园长拼死相抗,身负重伤。这个女园长就是喻阳春,金东区曹宅鸿泰幼儿园园长。幼儿园的监控录像记录下了喻阳春勇护幼童的“惊心动魄”的一幕。喻阳春的英勇行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同,当地群众人人都知道喻阳春见义勇为的事迹,市委书记称赞喻阳春是“最美园长”,许多市民自发到医院看望她。
最美老板、最美园长……近年来,婺州大地平民英雄不断涌现。
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金伟文说,英勇行为何以层出不穷?很大原因在于民众对于它的认可度和对于这种“正能量”的期盼。
为提高群众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市公安局大力开展见义勇为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地报道见义勇为者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的英雄事迹,热情讴歌英雄,弘扬社会正义。
每年召开表彰大会,各级媒体广泛报道,邀请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现场演说,设立见义勇为公益宣传广告栏,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广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将见义勇为的表彰、奖励条件进行公布……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激发人民群众参与见义勇为的积极性,一个群众自觉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扶危济困的良好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四年来,全市共有5人获评全国见义勇为先进人物, 17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和积极分子,并记个人一等功,41人被评为市级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并记个人二等功。获奖人数和获奖档次均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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