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记者 白丽媛 市委报道组 叶宁 谭孝军) 日前,永康市发布2013年12月份主要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公布了该市16个镇街区18个河流交接断面,开始实施跨乡镇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按月发布机制。
“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每月发布,可以更加明确各镇街区保护水质的责任,增强企业达标排放的主动性,增强市民监督周边企业排污的意识。”永康市环保局局长朱彭年告诉记者,与去年11月份相比,12月该市18个河流交接断面中,有4个水质明显好转,两个有所好转,11个持平,1个略有下降。
此次按月公布水质的交接断面涉及永康区域内流经16个镇街区的主要河流,即永康江、南溪、华溪、苏溪、倪宅溪、烈桥溪等的18个断面,水质监测考核指标包括PH值、氟化物、氨氮、总磷等4项指标,附加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
今后,永康市镇街区交接断面水质将每月发布一次,根据12个月的水质变化,对各镇街区开展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相关党政领导班子实绩和相关领导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此外,永康市还建立了“市—镇—点”层层推进的流域水质保护责任体系。按照“一段一长、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管理责任体系,对全市主要河流落实“河段长”责任制,由相关镇街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河段长,对辖区河段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负责。
自去年11月11日以来,永康在全市范围开展“地毯式”环境执法大检查,对存在环保措施不落实或已责令整改而未到位的企业一律实行关停,对涉嫌环境违法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目前已有3家涉事企业的4名负责人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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