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5日讯 收到商家送来的一台彩电,家住绍兴市上虞区的金女士却一头雾水:外包装上收件人地址竟是江苏籍消费者。因怀疑彩电质量有问题,她提出了“退一赔一”的要求,但遭到商家拒绝。在上虞区消保部门介入下,商家除了赔礼道歉,还送上价格800多元的礼包作为补偿。
今年2月7日,金女士在上虞城北一大型商场购买了一台40英寸的夏普彩电,折后价为4200元。2天后,商家把彩电送到金女士家进行安装。但让金女士疑惑的是,虽然彩电的品牌、尺寸与她选购的一致,但她发现彩电外包装上竟写着江苏籍消费者的地址及联系电话等。难道这台彩电是二手货?还是质量有问题被对方退货处理?金女士越想越不对头。
随后,金女士与商家取得联系,希望对方给出合理解释。但令金女士失望的是,商家称“这可能是供应商在发货时,错将发给网上用户的货发给了她”。但金女士觉得,商家的解释不仅没有让她打消疑虑,相反更增加了她的不信任。
于是,金女士以彩电质量有问题为由,向商家提出“退一赔一”要求。但商家认为彩电质量并没有问题,金女士是无理取闹。由于双方意见相左,始终达不成共识。
2月10日,金女士向上虞区消保部门求助。上虞区消保委百官分会工作人员立即介入调查。检查发现,夏普彩电系原封原包装,不存在质量问题,不构成“退一赔一”的条件。
但消保部门工作人员在调查中发现,送到金女士家的夏普彩电,系江苏籍消费者在网上订购,供应商错将彩电发给了上虞的经销商。而上虞的经销商也一时大意,没有查看清楚就签就收了彩电。当金女士购买这一型号的彩电后,商家就将仓库中错收的夏普彩电送到了金女士家中,导致闹出诸多不快。
消保部门认为,在这一过程中,商家存在工作失误,理应承担一定责任。经过一番协调,商家同意上门为金女士调换了一台同品牌同型号的彩电,同时向金女士致歉,并赠送价格800多元的礼包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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