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6日讯 杭州交警说:它属于市区打击的“两非车辆”
你可能在路上见过这样一种“高大上”的车:看起来像汽车,可是比QQ、Smart更迷你;有些三轮四轮,还有一些就前后两个轮子;不加汽油柴油,是插上插头充电的……
你可能已经猜到了,这是种新出现的带棚电动车,驾驶者以老年人居多,驾驶座后面往往还有个宽畅的大座位可以带人载物,大家习惯把这车叫做电动代步车。
家住杭州大关附近的陈先生,最近开车上班的时候,总能看到这样的代步车在早高峰的电动车流中鹤立鸡群,有时甚至凭着一身“乌龟壳”假装成汽车开进机动车道。“看着挺危险的。”陈先生问,“这些车子到底能不能上路呢?”
【记者暗访】
售价:电动自行车中的“土豪金”
电动代步车的安全系数到底如何呢?
带着陈先生的疑问,记者先去走访了卖这种“代步车”的店铺。
在中心城区,记者找了一圈,都找不到卖电动代步车的店,直到来到绍兴路、香积寺路附近,才发现两家卖电动代步车的商家:其中一家主要还是卖电动自行车,只在店面门口放了一辆电动代步车;另一家则是电动代步车的专卖店,不算太大的门面里放了七八辆不同型号、颜色各异的电动代步车,有全封闭式的,也有半敞篷式的。
卖得较多的电动代步车叫“方向把式三轮电动车”,顾名思义,是车把手跟普通电动车类似的三轮车,油门刹车都在手上,配有大灯、转向灯、后视镜、雨刮器等。全车的长宽高分别为2米、1米和1.5米左右,车重180公斤左右,充满电一次能开30公里,最高车速每小时30到35公里(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时速是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
当然,这辆车的售价要比一般的电动车贵很多,要7000元,绝对称得上电动自行车里的“土豪金”了。
其中一家店的店主说,还有一种四轮代步车,装的是方向盘,油门刹车都在脚上,操作跟汽车一样,就是价格更贵。
试驾:薄薄的车棚,安全隐患不小
打开车门,车内的空间略显拥挤,驾驶室前排是一个居中放置、类似于自行车座模样的单个座位,后排一个长排的座位。
车棚比较轻薄,做工也相对粗糙,螺丝直接裸露在外,没有防撞钢梁。这只薄薄的车棚,只能起到遮风挡雨的作用,要是与行驶速度较快的机动车发生碰撞,车内人员的安全根本得不到保障。
记者坐进车子,看见车把手中间是一块显示剩余电量、车速等信息的液晶屏,车把手上比普通电动车多了一个切换前进后退档的按钮。
随后,在店员的陪同下,记者试驾了一把三轮的电动代步车。
车内的视野很狭窄,有了车棚遮风挡雨的效果好了,但视线也被遮挡住了,特别是左右两侧的可视范围,甚至比普通轿车还小。
转向时,记者感觉方向比较重,转向角度也比普通电动自行车要小。为了在较窄的道路上掉个头,记者前进倒车好几次才成功。店员解释说,转向角度较小,就是为了尽可能地避免转向过大导致车子侧翻。
保障:上不了牌照,交警可以扣车
店员介绍,购买这一类电动代步车的几乎都是中老年人,因为不需要驾照,价格相对低廉,外壳还可以遮风挡雨。
记者提出购买后能否上电动自行车牌照,店主很坦诚地答复说:不行。
“这类车一般买去在城郊开得比较多,在市区开就要碰运气了,如果碰到较真的交警,就会把车子扣下来。”店主说,开到马路上估计交警会管。
同时,记者在店里发现有代步车生产商的宣传资料,从生产商的资料上来看,此类车的定性为场地代步车,在资料的左下角,记者还发现了一个温馨提示:“请勿上公路行驶”。
【部门说法】
杭州交警:属于市区打击的“两非车辆”
记者向杭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核实,他们明确表示,除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轮椅车外,其他电动代步车均属于在市区打击的“两非车辆”。但由于电动代步车属于“新进产品”,也没有可以参考的国标出台,所以在法制这块上可能还是存在一定的真空区,但是这种车辆在杭州市区绝对无法上电动自行车牌照的。
“没有上牌的车肯定不能上路。”杭州交警说,“考虑到开电动代步车的一般都是老年人,所以我们现在还是以教育和劝导为主。”
杭州交警表示,电动代步车二轮、三轮、四轮都有,从构造来看就非常不安全。首先车辆的车棚十分轻薄;其次带有车棚的电动车在一定程度上会遮挡驾驶员的视线;再次该类车因自身重量轻,在转弯时很容易发生侧翻。
所以,交警不鼓励年轻人给家中的老人配备这类车辆,毕竟安全的重要性比方便要来的重要得多。
余杭交警:已经开始严查电动代步车
近日,余杭交警在治理交通陋习的“风暴行动”中,也发现了不少电动代步车。
3月3日下午3点45分左右,一辆红色四轮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到迎宾路与藕花洲大街路口。交警说,乍一看该车有点像奇瑞QQ,但细看发现驾驶室在车辆的正中间,后排还有两个位置,最重要的是车牌位置悬挂的不是机动车牌照,而是写有“××电动车”五个字。
车被交警现场拦下,车主是个年轻人,车是她在网上花了18000元买的,看中的就是车子带个棚,刮风下雨天开挺舒适。她说自己以为电动车不需要驾照,也不知道电动代步车不可以上路。
这起违法行为还没处理完,交警又发现另一边来了辆灰色的三轮电动代步车,驾驶员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后座上还坐着她读小学的孙女。
让执勤交警哭笑不得的是,这辆车的挡风玻璃上还贴有一个“温馨提示”:该车不得上公路行驶。
“老太太说她不认识字,也不知道这车不可以开上马路。对于我们的劝说,她一开始并不配合,更不愿意接受处罚。”交警说,“后来她的小孙女跟我们一起劝她,老太太才接受了处理。”
余杭交警表示,这两辆被扣下的电动代步车,都已经被送去做鉴定了。如果鉴定结果属于机动车,那么驾驶员就要按照无证驾驶来处理;如果属非机动车,那么就会按照车辆未登记上牌来处理。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