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正式实施已经“双满月”,修订后的《献血法》变化最大的是“无偿献血用血报销政策”。2013年,我省有超过20万人接受输血治疗。所以报销政策的改变,涉及人数众多。那么新政实施两个月来,杭州人用血报销情况怎么样?近期,浙江省献血管理中心(负责杭城临床用血费用报销)作了统计,2014年1月1日到2月28日,共有137人前去报销临床用血费用,共计报销20余万元。
25岁的钱女士是新政实施后报销第一人。她曾于2008年11月30日献血400毫升。今年1月9日分娩时,因难产大出血,输血近5000毫升。
“没输过血的人可能没有概念,5000毫升的血,相当于把我全身的血液换了一遍!”钱女士说,2008年11月30日那天,和小姐妹出去玩,路过献血车,就去献血了,当时也没想太多。这次住院输血后,朋友问起以前有没有献过血,说以前献过血的话,用血可以报销,她这才知道有这一政策。
出院后,钱女士去献血中心作了报销,拿到了5600元。
她后来咨询了才知道,如果按照原先的用血报销政策——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献血量五倍的免费用血,五年后等量免费用血,那她只能报销400毫升的血费,而按照新政——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四百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这让钱女士省了一大笔钱。
浙江省献血管理中心、省血液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办理临床用血报销手续,记得带齐报销用的材料。
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办理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时,需提供无偿献血证;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或军官证等;用血发票;出院病历小结。
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在办理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时,需提供无偿献血证;献血者和用血者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用血发票;出院病历小结;患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或派出所证明等。
都市快报 记者 章贝佳 通讯员 胡秋月
- 浙江献血新政实施2个月 137人免费用血省下20多万元
- 浙江献血新政实施2个月 137人免费用血省下20多万元
- 感动宁波的志愿者突然去世 生平唯一的爱好就是做志愿者
- 互助献血政策被利用 病房里有人兜售:你们要不要血
- 浙江医务人员千人献血率是普通人的12倍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