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4日讯 自从“爸爸去哪儿”热播以来,各地的亲子活动热潮就一波接一波,丝毫不见“退烧”的意思。
比如,在金华各地,“金华版爸爸去哪儿”就有不少,一些学校和青少年团体,也趁着这股热潮组织形式多样的亲子活动。
亲子活动多了,安全问题就不免让人操心:要是在亲子活动中受了伤,这个责任该谁负?不要以为这是很难碰上的“万一”,义乌的傅女士就碰上了这种情况。
亲子活动伤了手
术后未痊愈,家长要求赔五万
事情发生在去年的10月底,家住义乌廿三里街道的傅女士陪着女儿参加幼儿园的亲子活动,活动的内容是做南瓜灯。
活动开始前,幼儿园要求家长自行准备好剪刀和南瓜。做南瓜灯有一个环节,就是要用剪刀把南瓜挖成固定形状。
就在傅女士挖南瓜的时候,一不小心划伤了左手,血流不止。随后,幼儿园老师赶紧带傅女士到附近的诊所医治止血,没想到由于伤势过重,之后又转到义乌市中心医院,被诊断为左手虎口部切割伤。
起初,医药费花了三千多元,之后考虑到伤势较重,傅女士在医院里住了四五天,前后一共花了一万两千元医药费,这些费用都是幼儿园承担的。
转眼已经过去了大半年,但直到现在,傅女士感觉手还没有痊愈,左手拳头也捏不紧,所以她认为幼儿园应该负责到底。
“我想让他们再赔五万元,因为手到现在也没痊愈。如果可以干活,不影响,我一分钱也不要他们赔。”傅女士说,自己家境不是很好,丈夫也在家养病,自己现在还不能干活,幼儿园应该再负责赔偿。
承担医药费已是人道考虑
幼儿园不接受再赔偿
这家幼儿园叫哇哈哈幼儿园,在义乌当地规模还算比较大。
提到傅女士的伤势,园长杜玉花态度也很诚恳。她说,组织活动的时候,班主任就提醒过家长要注意安全,而且在意外发生的第一时间,他们就带家长去医院,并且承担了医药费,如今还要赔偿,幼儿园无法接受。
杜玉花说,当初花费三千多医药费后,医药费不够了,他们就曾咨询过律师,律师回复说这钱不用幼儿园方面负责,“但我们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她家里条件比较困难,总共打了1.2万元现金给孩子家长。”
杜玉花表示,如果家长还要求赔偿,可以走法律途径,“法律说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我们尊重法律。”
义乌红太阳律师事务所金钢律师分析说,像傅女士这种情况,只能按照一般侵权责任来处理,也就是说谁有过错谁来负责。
“首先幼儿园没有对傅女士实施加害行为,这名家长受伤是因为自己的行为所导致,幼儿园组织活动和家长受伤,并没有因果关系。”金钢说,家长是成年人,应该对使用剪刀的危险性有充分的认识,并能够自我保护,这已经超出了基本生活经验中,学校能够防止或者制止发生损害事故的范围,因此幼儿园对家长不应当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参加亲子活动
家长和组织者都要留心
亲子活动越来越多,怎么保障孩子和家长的安全确实是个问题。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春暖花开,各学校开展植树、春游的活动更是一场接着一场。那么,家长和组织方都应该做些什么工作,避免出现类似纠纷呢?
这一点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看个案来定,但总体来说,还是有一些笼统的规律可以参考。
金钢律师认为,需要归结于学校方面的原因并承担责任的,应该是比如组织不力、提供的设施场地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活动指导方面存在漏洞和缺陷。
换句话说,开展亲子活动时,组织方要注意做好这些方面的安全防范,尽到一般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提供的场地、设施能保障最基本的安全,这样即使发生意外,也能减轻要承担的责任。“比方说,提供的场地太湿、太滑导致摔倒,桌椅很容易折断的,这些都是没有尽到一般安全保障义务。”而对于家长,金钢建议,家长作为成年人既然接受了邀请参加活动,就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有义务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也要留意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做到位。如果真的发生了人身损害,要马上就医。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比如活动中发生钱包被偷等财产损害,家长要注意固定证据。
“有其他家长在场的,都是目击者,要了解目击者身份,今后有助于证言采集,还可以用手机当场拍照、摄像、录音,这些都是法律承认的。如有必要,及时报警。”金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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