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的一个凌晨,位于温州市区人民路上的叶同仁药城被盗了。窃贼是个识货的主——盗走的全是价值不菲的虫草,共2000多克,价值约70万元。
被盗的虫草保鲜柜,就位于正对大门的位置,里面陈列的是该店自主品牌的冬虫夏草,数量也是店内最多的。被盗的虫草大约有2000克,价格在每克100多元到600多元不等。据店家估算,价值在70万元左右。药城的一名店员说,因为贵重药品多,店里装了监控,还安排了两名保安值班,没想到还是没保住虫草。
店里的视频监控显示,两名头戴鸭舌帽的男子实施了这起盗窃。在一名男子的示意下,两人径直走向摆放虫草的保鲜柜,猫腰蹲下,扭开柜台上的锁,抽出摆放虫草的锦盒,偷走虫草——动作一气呵成,从进入店内,到偷走虫草离开,只花了10分钟。可以看出,他们就是冲着虫草来的,别的名贵药材都没动。
在这个系列盗窃案中,作案人员多数时候都穿着睡衣。为什么要这样做?一开始,民警也有些摸不着头脑。
随着调查深入,湖南男子覃某进入警方视线。
覃某交代,2012年他便到温州作案,是一个独行大盗。2013年春节,在老家遇到曾因盗窃“三进宫”的老乡吴某,2人商议后,决定一起干。为壮大队伍,吴某还拉来了贵州男子石某入伙。
他们基本在凌晨街上人少时对临街店铺下手,除药房外,手机店、烟酒行和婚纱店也是他们的作案目标。作案时,石某负责用工具破门或撬门锁,覃某和吴某负责进入店内盗窃。
为逃避侦查,覃某等人作案时会戴上帽子、口罩进行伪装。手上戴手套,鞋子上再套一双袜子,以避免在现场留下更多的痕迹。为混淆警方侦查视线,覃某等人还多次穿睡衣作案,企图混淆警方的视听,制造本地人作案的嫌疑。
盗窃后由覃某负责找专人销赃,偷得的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低价销赃给湖北人李某,烟草和虫草等物品则通过温州市区一家礼品回收店进行销赃。
覃某交代,市场售价每克500多元的虫草,销赃价格每克不到2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3月至2013年5月期间,被告人覃某等3人多次于凌晨在闹市盗窃药店、手机店、烟酒行、婚纱店等店铺10多起,盗窃虫草、海参、电脑、手机、烟酒等高档商品,总涉案价值达160多万元。盗窃后由覃某负责专门找人销赃,偷得的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低价销赃给湖北人李某,烟草和虫草等物品则通过温州市区一家礼品回收店进行销赃。
法院认为,被告人覃某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曾数次犯盗窃罪被判处过刑罚,又系累犯,主观恶性深,且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最大,遂作上述判决。团伙成员吴某和石某分别因盗窃罪获刑十三年和八年。
“这些药店放着大量珍贵的药材和补品,又不能把药收到保险柜里。”鹿城警方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虫草比黄金还贵,但是药店的防范措施比金店要差很多。金店关门后,会把金器放到保险柜里去,虫草等贵重药材,保存比较难,只能放保鲜柜等,这就给了小偷可乘之机。”
此外,一般金店都会安装防盗报警器(与110电话报警中心连接)、监控。药店的防盗设备显然没有这么齐备。
“药店的监控,主要是防买药的人顺手牵羊的。没想到现在小偷也这么识货,还专门偷虫草。看来以后店里也要装报警器。”一家连锁药店的老板叶先生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