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财骗色的案子不少,昨天宁波江东法院开审一起,被告是个女人。
台州人小朱今年27岁,原是当地一所学校的体育老师。
2008年,小朱在杭州上大学,在网上结识了一个宁波女孩。小朱说,当时出于好玩,假扮男人和女孩聊起来,给自己起了个文艺范儿的假名“朱子恒”。
不久,两人发展成网上情侣关系,有时还会视频聊天、打电话。每次视频聊天前,小朱都会男性化打扮,打电话时则刻意压低声音,女孩也曾提出“怎么你声音像女的”,小朱以“通讯信号不好声音失真”搪塞过去。
小朱感觉女孩很单纯,对自己蛮依赖,慢慢起了心思。
2009年初,小朱试探性地提到,最近手头紧张,想借点钱。一听“男友”有难,女孩马上打钱过来。
尝到甜头后,小朱的“借钱”理由更多了,和人打架了要赔偿,打牌输了钱,老爸卡着零花钱……女孩每次都满足,到2012年8月,女孩打给小朱的钱已经有12万余元。
女孩提出过见面,小朱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了,一旦女孩怀疑,小朱就说“那我把钱还给你好了”,女孩便以为小朱要分手,马上说“不用”。小朱则会信誓旦旦地表示“我是非你不娶的”。
女孩不知道,在两人交往的4年间,小朱已经毕业回了台州老家,当上了老师,还在2012年结了婚。
小朱的暴露十分偶然,2012年下半年,女孩认识了小朱学校的一个老师,谈到小朱后,老师告诉女孩,小朱是女的。
女孩终于意识到上当,因为协商不下还钱的事,去年,女孩向江东警方报案。
案发时,小朱已经怀孕,被取保候审,但工作丢了。小朱退还了12万余元给女孩,取得对方谅解。
昨天开庭时,小朱穿一身牛仔衣牛仔裤,身材消瘦挺拔,外形、打扮确实比较中性。很多家人陪着她来开庭,好多人默默抹着眼泪。
最后陈述时,小朱向法官求情:“以前是我年少无知做错了,我认罪,但家里还有一个不到9个月的孩子要我照顾,连哺乳期都没过,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律师则拿出小朱的一本无偿献血证说:“朱×表现一贯良好,她所在社区也出了证明,这次是偶犯初犯,理应从轻处罚。”
经过评议,法官当庭以诈骗罪判处小朱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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