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7日讯 今年头两个月84人因污染环境入刑
2013年,我省公安机关共侦破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55起,其中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5起,省厅挂牌督办案件37起,刑事打击323人。
同比2012年破获此类刑事案件4起,刑事打击11人,增量十分明显。
特别是5月份,浙江省公安厅全程组织、指挥、协调衢州、杭州、湖州等地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了“5.10”和“5.23”两起特大污染环境案件。
而今年以来,我省警方根据“五水共治”要求,截至2月底已破获污染环境罪案件50起,刑事打击84人,破获案件起数及刑事打击人数,分别占2013年全年打击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
比如,今年2月27日,丽水青田县公安局腊口派出所民警,在对可能存在的污染环境行为进行排摸时,发现一家嚣张的地下电镀厂。
民警在对房屋四周勘查时发现,房后有一条排污管道直通大溪,并流出黑黑的污水。
而在管道接口处,石墙上有一大片被疑似化学物品腐蚀过的黄色水渍。
经检测,这条管道中排出的污水含铜、铬、镍等多种重金属,超标上百倍,废水直接排入瓯江支流大溪。
当天夜里,民警包围了民房,并抓获包括老板在内的8人。
目前,涉嫌污染环境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环境犯罪种类多样警方公布举报热线
会上,省公安厅也对接下去如何打击环境犯罪进行了介绍。
即日起至12月底,警方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打污染清江河”专项行动,并罗列出了几大重点。
重点行业:电镀、制革、印染、化工、炼油、褪色等重污染行业和国家明确淘汰类污染项目。
重点区域部位:一是钱塘江流域、上游河道流域及周边;二是当地“五水共治”确定的治污重点区域,三是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问题多发的、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
重点对象: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及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以及附近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等9种违法犯罪行为。
从近年我省侦办的案件情况看,我省环保犯罪的形态仍然比较复杂,可以分为下列几类。
一是跨省、跨区域运输、倾倒危险废物,企图逃避当地公安机关打击的跨区域型犯罪。
二是产生固废、危废企业和专门实施运输倾倒企业共同实施犯罪的网络型犯罪。
三是利用未批准登记的“黑窝点”、“黑工厂”进行公开半公开排放的黑窝点型犯罪。
四是具备处置固废、危废资质企业,为追求高额利润,虚开处置证明,不处置、少处置,甚至将危险废物直接卖给无处置资质单位或个人牟利的专业型犯罪等形式。并且,整个犯罪呈现出组织化、专业化特征。
目前,全省范围内,宁波、温州、嘉兴,已在当地公安局成立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杭州、湖州、绍兴、金华、台州等地,已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正在积极筹建中。
而在区县一级警方中,杭州桐庐、嘉兴海宁、金华浦江,也已成立专门的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省公安厅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五水共治”中来,积极举报环保违法犯罪线索。
除了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以外,省公安厅也公布了两路重大环境案件举报热线:0571-87286196(工作日)、0571-87286212(晚间及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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