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之间不送礼物,要写欠条?
嘉兴海盐的姑娘小玉,不仅要男友写下了“礼物欠条”,还拿着这些欠条把昔日的男友给告上了法庭!
80后小玉在海盐经营一家服装店,男友阿华比自己年长几岁,家里是做五金生意的。两人相恋多年,感情一直都还不错,让小玉觉得美中不足的是,阿华太抠门。小玉感觉,阿华虽然算得上是富二代,但是对自己似乎总是有些吝啬。
原来,每到生日、情人节等日子,阿华都口口声声给小玉买礼物,但是到最后总是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不兑现承诺,要么就是买一些比约定的廉价很多或者档次低很多的礼物。起初,小玉觉得不送礼物也没啥关系,两个人之间感情好就是了,但看着身边小姐妹节日里各种晒甜蜜晒幸福,小玉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为了不让自己委屈,小玉想到了个好办法,“你不是答应给我买礼物吗?那你白纸黑字都给我写下来,要是不买就是欠我的!”小玉说,自己经营服装生意,虽赚不了大钱,小钱还是有的,男友不给买,那就自己给自己买。
名牌包包、高档化妆品、宠物狗,甚至小轿车,小玉想得到的通通自己买下,同时让阿华签下相应价钱的欠条。阿华以为小玉是闹着玩,每次都答应,这样几年下来,欠条累计竟然有四十多万。
去年年底,两人闹起了矛盾,冷战一段时间后,两人选择了分手。回想这段恋情,小玉心有不甘,便拿出这些昔日的欠条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阿华告到了法院。
但是,结果并没有如小玉所愿,海盐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小玉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生效必须有借贷双方的借款合议以及借款的实际交付。本案中,阿华虽出具了借条给小玉,但是双方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借款合议,小玉也未将借款实际交付阿华。因此,双方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小玉向阿华讨要借款,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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